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5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国务院日前颁布的《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是产业输出、能力输出,是把我们的优势产业整体输出到不同国家去,同时帮助这些国家建立更加完整的工业体系、提升制造能力,核心在于通过这样的合作,把产品贸易、产品输出推进到一个产业输出和能力输出上来。”
电企走出去要坚持市场导向遵循商业原则、国际惯例
当前,全球产业结构加速调整,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发展中国家大力推进工业化进程,为我国加快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提供了重要机遇。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制造业已具备相当大的优势。在电力行业,我们的技术、装备、产能和服务日臻成熟,火电、水电、输变电装备及风电、光伏发电设备制造水平、技术标准,都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2014年我国电力装机达到13.6亿千瓦,居世界第一位。经过技术引进、吸收再创新,我国在电力设备制造、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已经具备规模化产能及较强的国际竞争优势。
目前我国装备制造总体规模约为世界装备制造总量的三分之一,其中,我国发电设备产量已占全球60%。
此外,有数据显示,2010年以来,我国发电(包括火电和水电)设备年出口总量始终保持在1500万千瓦以上。目前,我国核电装备技术水平和制造能力已具备批量出口条件。
《意见》提出将12个行业作为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重点领域,电力行业名列其中。
《意见》明确要大力开发和实施境外电力项目,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加大电力“走出去”力度,积极开拓有关国家火电和水电市场,鼓励以多种方式参与重大电力项目合作,扩大国产火电、水电装备和技术出口规模。积极与有关国家开展核电领域交流与磋商,推进重点项目合作,带动核电成套装备和技术出口。积极参与有关国家风电、太阳能光伏项目投资和建设,带动风电、光伏发电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积极开展境外电网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带动输变电设备出口。
《意见》指出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要将与我国装备和产能契合度高、合作愿望强烈、合作条件和基础好的发展中国家作为重点国别,并积极开拓发达国家市场,以点带面,逐步扩张。
“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本质上是一个市场行为,要坚持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遵循商业原则和国际惯例。”顾大伟指出,“企业要认真分析自己的发展需要、所在国需求,按照商业原则和国际惯例推进国际产能合作,要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鼓励企业采取各种新的商业运作模式推进国际产能合作。”
顾大伟同时指出,企业要切实规范在境外的投资经营活动,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尊重当地文化、宗教、习俗,履行好必要的社会责任,坚持诚信经营、抵制商业贿赂、保护好当地生态环境。同时要注意防范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