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一连串光伏利好政策,却因电网和地方政府这两大“拦路虎”而变得只是“看上去很美。”1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分布式发电并网收购及补贴落实情况驻点河北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指出,河北省在分布式发电政策执行中还存在规划指标落实慢、并网管理不规范、财税政策执行不到位等实际问题。
这并不是个例,记者从多位业内人士处了解到,可再生能源审批权下放,以及去年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后,地方部门之间协调不到位,且地方保护主义再次“抬头”,企业“跑部门”难题有增无减,光伏尤其是分布式发展不及预期。
报告称,2014年2月,国家能源局下达的河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为60万千瓦。河北省发展改革委于2014年9月以冀发改能源〔2014〕1258号向各地市下达了年度建设计划,共安排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9个,总装机容量70.64万千瓦。截至2014年9月底,河北分布式光伏发电在建项目14个,装机容量24.86万千瓦,占比仅35.19%,其余项目仍处于并网咨询和接入系统方案编制阶段。检查中还发现,廊坊等4个地市备案程序及规定仍不够完善,导致部分光伏发电企业备案受阻,项目备案管理工作亟待规范。
“报告中的问题不只是在河北存在,今年国家能源局规定4月底前要将新增建设规模落实到具体项目上,但各地方备案内容、流程等不统一,企业跑的部门实际没有减少,难度却增大了,备案进程缓慢,而且有的地方政府规定建电站必须在当地设厂或者采用当地组件,地方企业在路条获得上也更容易。”江苏某国内大型光伏企业人士向记者举例说,河北规定,2014年前并网、使用河北省内组件,每年补贴0.3元/度,连续补贴3年。2015年度使用河北省内组件,每年则补贴0.2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