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垂直门户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 正文

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巡视员王强:我国电力体制改革不能简单照搬西方模式(3)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中国投资》    2015/5/6 8:42:50  我要投稿  

记者:售电主体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王强:售电主体权利包括:一是自由购电权。售电主体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购电,包括向发电企业购电、通过集中竞价购电、向其他售电商购电等。二是依法签订合同。售电主体与用户、其他相关方依法签订合同,明确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交易、服务、收费、结算等事项。三是开展增值服务。售电主体可向用户提供包括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和用能咨询等增值服务。售电主体义务包括:承担国家规定的电力基金、交叉补贴、普遍服务和社会责任等义务,依法履行合同约定。

记者:新方案下的清洁能源发电能否突破并网难题?

王强:国家将按照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确定在规划期内应当达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电量的比重,完善电网企业优先调度和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具体办法。同时,电网企业要加强电网建设,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配置范围,发展和应用智能电网、储能技术,完善电网运行管理,提高吸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能力。

根据分布式电源并网特点,对分布式电源实施差异化服务,优化并网流程,简化并网手续,落实无歧视、无障碍上网要求。保障电网运行安全和用户可靠用电的重点:一是严格技术规范。按照严格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规范,开展并网验收调试,严把并网关,适应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要求。二是强化运行管理。将所有分布式光伏纳入运行管理体系,对不同装机容量实施差异化管理。三是加快智能配电网建设与改造。按照高效适用、协调有序的原则,统一规划配电网。加强用户接入方案管理,增强与配电网规划的协调性,确保分布式电源及时接入,同步投产。

相关新闻:

曾鸣:电力体制改革应瞄准社会效益最大化目标

分享到:
北极星投稿热线:陈女士 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换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热点关注
国网826号文解读

国网826号文解读

昨天国网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电网投资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19】826号文)。文中提出了“三严禁、二不得、二不再”的投资建设思路。个人认为,这不仅仅是一个文件,而是国网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转型的一个标志。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电网企业,国网公司每年因投资建设所需的采购数额巨大,对电

--更多
最新新闻
新闻排行榜

今日

本周

本月

深度报道
相关专题

关闭

重播

关闭

重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