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售电主体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王强:售电主体权利包括:一是自由购电权。售电主体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购电,包括向发电企业购电、通过集中竞价购电、向其他售电商购电等。二是依法签订合同。售电主体与用户、其他相关方依法签订合同,明确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交易、服务、收费、结算等事项。三是开展增值服务。售电主体可向用户提供包括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和用能咨询等增值服务。售电主体义务包括:承担国家规定的电力基金、交叉补贴、普遍服务和社会责任等义务,依法履行合同约定。
记者:新方案下的清洁能源发电能否突破并网难题?
王强:国家将按照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确定在规划期内应当达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电量的比重,完善电网企业优先调度和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具体办法。同时,电网企业要加强电网建设,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配置范围,发展和应用智能电网、储能技术,完善电网运行管理,提高吸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能力。
根据分布式电源并网特点,对分布式电源实施差异化服务,优化并网流程,简化并网手续,落实无歧视、无障碍上网要求。保障电网运行安全和用户可靠用电的重点:一是严格技术规范。按照严格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规范,开展并网验收调试,严把并网关,适应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要求。二是强化运行管理。将所有分布式光伏纳入运行管理体系,对不同装机容量实施差异化管理。三是加快智能配电网建设与改造。按照高效适用、协调有序的原则,统一规划配电网。加强用户接入方案管理,增强与配电网规划的协调性,确保分布式电源及时接入,同步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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