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电网公司如何改革,还取决于政府对于电网企业性质的划分,如果被界定为公用事业服务型公司,那么对于电网的进一步改革,其拆分力度可能较小。今年8月,国家发改委官员在上海召集专家召开电改座谈会时也曾提及,改革后的电网将实现公用事业化,这意味着短期内电网输配分离不太可能实现。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王禹民早在今年3月就已经为电改绘下蓝图:电改在于体制和机制上的双重改革突破。简单地说,就是输电的不卖电。即由政府制定出台独立的输配电价,电网企业负责把电网这条“公路”建好,按输配电价收取“过路费”,用于电网投资建设和维护。同时逐步放开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
2002年国务院颁布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又称电改“5号文”)为电力体制改革规划了一条市场化的中长期路线:通过厂网分离、主辅分离、输配分离、竞价上网四步改革措施逐步构建起竞争性的电力市场。
十二年过去了,在整个电力行业中,中国现有的电力行业格局基本维持了“五号文”改革规划,只完成了“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而“输配分开、竞价上网”曾小范围试点都均告失败。
电网企业仍然居于行业垄断中枢的地位。目前,国内的电网系统由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以及部分区域性的小电网公司组成,全面控制电力系统输电、配电与售电,在发电侧,各家发电厂只能以上网电价将电能卖给两大电网,电网是垄断的买方,在售电侧,电网再通过各地方供电系统将电能加价配售给各用户,电网是垄断的卖方。因此,在整个电力纵向产业链上,两大电网公司处于核心控制地位。
广发证券分析师郭鹏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在这样的市场结构下,政府不得不对电价进行管制,制定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否则电网公司有可能会利用其垄断优势,进一步施压发电厂与消费者,压低上网电价的同时提高销售电价,扩大其垄断利润。
在上一轮电力改革中,我国曾进行过区域电网建设运营的尝试,但并不顺利。2010年后,国家电网公司开始对控股的五大区域电网公司进行拆分,到2011年5月,最后一家区域电网公司—华北电网也被国家电网公司分拆。各区域电网公司被拆分为国家电网公司的区域分部,失去了独立的市场主体资格。此后电网系统没有继续推进区域电网建设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