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额制是关键
不过,在孙航看来,对于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而言,机遇中也面临着挑战———在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之后,可再生能源将不得不与水、火、核等较为成熟的传统电力进行正面竞争。
“目前看来,上述可再生能源在成本及稳定性上还无法与水火电相比,鉴于当下中国电力市场处于过剩局面,可以预见未来的竞争将会更加激烈,这将成为清洁能源面临的主要挑战。”孙航认为。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专家吴达成认为,可再生能源再次获得政策支持,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纳入到电改的框架内,并付诸部委文件,关键是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
事实上,此次《指导意见》也重申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目前,虽然国家版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尚未出炉,但近期内蒙古、湖北等省份已经出台了该省配额制的相关文件。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下发了《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2015年全区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达到15%,到2020年达到20%。其中,2015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限电率分别控制在15%和6%以内。具体额度分配到发电企业和电网公司,完成情况将作为考核电网公司负责人的重要指标。
业内人士认为,作为首个省级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指导意见》的出炉,对内蒙古电网、发电企业和政府都起到了强制性约束作用,并网这一最大难题将得以缓解,当地新能源产业尤其是风电、光伏将获得极大利好。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配额制以行政手段,要求发电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必须达到一定的比例,这能够促进各地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也是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消纳有效的办法之一。
在林伯强看来,地方政府是可再生能源配额义务的承担主体,从内蒙古、湖北等省公布的配额制文件来看,说明地方对于新能源并网消纳的重视,这也符合新电改9号文的精神。预计随后将有更多地省份公布配额制方案,这也是在国家配额制纲领稳健性做出的实施细则,意味着国家版的配额制将在近期出台。
不过,在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委会副主任、国家发改委能源所研究员王斯成看来,要从根本上解决消纳问题,仍需要加强统一规划、优先调度,而且要加快跨区的通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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