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公布的《关于做好2015年度风电并网消纳有关工作的通知》中称,2014年,全国风电弃风限电问题进一步缓解,全国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同比下降约180小时。但“弃风限电”问题仍是影响我国风电健康发展的主要矛盾。
对此,能源局提出了六项解决手段,包括确保重视风电上网消纳工作、做好项目建设管理的前期工作、加快风能源的就地利用和外送基地建设、促进南方和东部的风电开发建设、开拓适应风能资源特点的风电消纳市场、加强风电场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等内容。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研究员胡润青在4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中国新能源国际高峰论坛上表示,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基本符合预期,但仍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2014年,弃风限电现象虽有好转,但并未消除。光伏产业虽增长迅速,但新增装机容量中大型电站占80%,并没有达到国家对分布式能源发展的预期。太阳能光热发电在2014年出现了20年以来首次行业下降,降幅18%,光热发电行业面对国内外市场竞争激烈的挑战。”胡润青说。
在新电改9号文公布后,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又联合下发了《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其目的就在于配合落实新电改9号文有关要求促进清洁能源发展。
2006年1月1日可再生能源法正式实施,提出电网企业对可再生能源电力实行全额收购和优先调度,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大打折扣。
此次指导意见从电力电量平衡、利益补偿机制、需求侧管理三方面提出25条措施保障清洁能源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各省(区、市)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本地区年度电力电量平衡方案时,应采取措施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全额安排可再生能源发电;在编制年度发电计划时,优先预留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机组发电空间;鼓励清洁能源发电参与市场,对于已通过直接交易等市场化方式确定的电量,可从发电计划中扣除;各地新增用电需求原则上优先用于安排清洁能源发电和消纳区外清洁能源,以及奖励为保障清洁能源多发满发而调峰的煤电机组发电,在制定跨省区送受电计划时,优先安排清洁能源送出并明确送电比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