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副总经理赵青山说,“两头”是指发电和用电企业,“中间”是电网价格。 这项改革,使企业直购电价每度在0.36元~0.4元之间,比工商用电同价后的价格还低。有力促进了透明的电力交易市场机制,并降低了企业用电成本。
以八钢为例,一年可节约电费4.5亿元。赵青山说,第一批20亿度电的规模正在实施,下一步将逐步扩大规模。
赵青山介绍,传统电力销售采用的是竞价上网模式,该模式强化了电网渠道的作用,而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模式,是将发电与电网分开销售,用电大户直接与发电企业面对面交易,可减少电网的中间流通环节,降低中间成本。
同时,新疆还进一步降低了企业自备电厂的备容费,以降低1分钱备容费为例,一个年耗100亿度电的大型工业企业,就可以少缴纳1亿元备容费。
纺织工业企业(生产型)优惠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如何?
亮点:每年直接节省企业电费超1.6亿元
从2015年1月1日起,新疆纺织服装工业企业生产用电优惠电价政策正式落地。
对符合要求的新疆境内纺织服装工业企业生产用电按“综合到户价”0.38元/千瓦时进行结算和执行。自治区财政按季度补贴,标准为0.03元/千瓦时,确保企业实际用电价格为0.35元/千瓦时。
据了解,降价前新疆纺织服装企业用电综合电价为0.435元/千瓦时~0.524元/千瓦时不等,电价统一降至0.35元/千瓦时后,最高降幅达到33.2%。据估算以2015年纺织服装企业预计用电量测算,将每年直接节省企业电费支出超过1.6亿元,大大降低了纺织服装企业用电成本。低电价将有效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升竞争力。
纺织工业企业(生产型)企业认定标准:在新疆依法注册、纳税登记的独立核算,并使用天然纤维、化学纤维为原料进行纺纱、织布、染色及服装、家纺、产业用纺织品和浆粕、化纤等生产加工的、在册职工20人以上的纺织服装工业企业。
目前,自治区已审核公布了两批享受政策的企业名单,共计266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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