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全国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精神,并对今后一段时间电力改革、运行、能源供应等方面的工作进行部署。委党组书记、主任徐绍史,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连维良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是落实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我国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对国家繁荣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社会长治久安至关重要。中发9号文件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全局推进改革的决心和信心,标志着能源领域市场化改革的重大突破。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电力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电力体制改革稳步推向深入。
会议强调,各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通过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进一步强化电力统筹规划,加强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同时,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为电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