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没被列入试点的省份,目前也已着手进行输配电价的摸底和测算工作,今年内将在全国范围内铺开。 CFP 资料
有接近决策层人士对记者透露,新电改的配套操作细则已由原来的7-8个增至14个,或将于今年内密集出台。此外,由于配套文件涉及内容较多,对口多个部门,4月下旬国家发改委将就具体分工与推广工作制定更为详细的计划。
与此同时,新一轮电改终于迎来第一个最像“配套方案”的配套方案。相比于此前出台的关于清洁能源多发满发与需求侧管理的配套细则,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的《关于贯彻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 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下称《通知》)更切中电改的关键步骤——输配电价改革。
该文件部署将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扩围至六地。《通知》规定,在深圳市、内蒙古西部率先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省(区)列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单独核定输配电价;鼓励具备条件的其他地区开展改革试点。试点范围以外地区也要同步开展输配电价摸底测算工作,全面调查摸清电网输配电资产、成本和企业效益情况,初步测算输配电价水平,研究提出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