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专家认为,输配电价的改革基本在“放开两头,监管中间”的改革体制框架内,通过改革实现电网企业盈利模式的转变
新电改在步步推进。4月15日,记者获悉,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称,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省(区)列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单独核定输配电价。
这已经是新电改方案9号文公布后,发改委出台的第三个配套文件。后续还将有更多细则性文件出台。
分析师表示,电改将以边试点边扩容的方式进行,随着深圳试点的实施和深化,更多地区有望被纳入到试点范围当中。
新增四个输配电试点区域
记者昨日了解到,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贯彻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部署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
这已经是新电改方案公布后,发改委出台的第三个配套文件。
通知规定,在深圳市、内蒙古西部率先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省(区)列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单独核定输配电价。鼓励具备条件的其他地区开展改革试点。试点范围以外地区也要同步开展输配电价摸底测算工作,全面调查摸清电网输配电资产、成本和企业效益情况,初步测算输配电价水平,研究提出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工作思路。
同时,通知还指出,通过加快输配电价改革,建立健全对电网企业成本约束和收入监管机制,对电网企业监管由现行核定购电售电两头价格、电网企业获得差价收入的间接监管,改变为以电网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收入、成本和价格全方位直接监管。同时,积极稳妥推进电价市场化,结合电力体制改革,把输配电价与发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
实际上,在此前,业内就预计随着新电改的落地,将有更多试点实施输配电改革,其中云南成为新试点的预期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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