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电网拆分和输配分开等破除垄断问题,文件表述为“深化对区域电网建设和适合我国国情的输配体制研究”,事实上回避了这一问题。
该媒体还称,《意见》充满了妥协的色彩,但并非没有新意。事实上,交易机构相对独立、单独核定输配电价等的提出对原本铁板一块的电力市场来说已算不小的突破。
“无论如何,新电改所蕴含的‘落地’精神与全体用户参与是值得肯定的,未来之路任重道远。”李湖强调。
“当然,从社会的反应来看,大多数人还是很期待本次电改带来的利好,也确实有少数人认为本次电改不够彻底,并对一些措施能否实施表示怀疑。但是电力改革本身就是一项大工程,是需要循序渐进来开展和落实的,从这个方面来看,此次电改方案还是非常具有实际意义的,同时也期待相关的配套政策尽快出台。”马思明表示。
或许,正是因为每一次改革不可能做到完美无缺,才给业内对于继续改革留下了遐想的空间和余地。
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
朱翔表示,新电改将进一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根据电力市场的不同发展阶段,选取有代表的区域进行试点,东北、西南等电力富裕地区都有可能成为试点区域。在去年,输电丰富的云南就被国家能源局选定为电改综合试点地区,但是一直未有进展公布。而弃风、弃光、弃水等清洁能源发展的老大难问题,有望在新一轮电改中得到有效解决。
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根据电改政策的规划,政府将组织成立“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作为推进电改的执行机构,未来电改小组将制定专项改革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
“当然我国电力体制的改革还将继续推进,未来还需在售电侧市场改革、加强电力系统规划和法律法规制定三个方面贯彻落实。”马思明认为,此次电改的提出仅仅是开始,后续还将逐步落实相关改革工作方案。相信很多地方政府也会积极地参与到电改中来,把握政策红利,争取到试点机会。后续紧跟而来的专项改革方案和配套措施、电价改革和售电试点都将是很大看点。
有业内人士认为,国内现有能源法律体系与能源行业发展现状已经不相适应,旧有的法律法规成为能源发展的障碍。新《电力法》的核心价值取向应由过去的“加快发展、保障供应”转向“绿色低碳、节能优先”,绝不是仅仅在原来基础上的文字增删修订,而应做“革命性”的重塑。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与新《电力法》相配套的政策措施,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和实施保障机制。
在电力改革的路上,有业内人士认为,现在强势的电网公司未来或许真正“退化”为电力输送渠道商,为电力市场买卖双方开放电力交易的物理通道,市场上将会出现可供选择的多家专业化售电公司,为用户购电提供服务。当然,不论何种方式,最终消费者的电费负担不应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