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不论如何解读此次电改的重大的突破,核心都是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
在发挥市场作用的同时,对于不同的市场主体来说,究竟会受到哪些影响呢?
马思明认为,此次电改对电网企业的盈利模式、用电量大的工业企业以及电力产业链条上的企业都将产生影响。具体而言,首先是电网企业的盈利模式。以前电网企业既购电又售电,通过差价获利,改革之后,电网企业只能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
其次是,用电量大的工业企业。未来工业企业可以通过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有效降低用电成本。最后是对整个电力产业的影响。随着售电侧的开放,未来独立售电公司、综合能源公司、公用事业公司都能从中分一杯羹。马思明强调。
另外,马思明对记者指出,“文件中多次提到新能源,在新电改契机下,以分布式和先进储能技术为主的新能源电力相关企业都将迎来新的发展契机。而且,具有成本优势的发电公司也能争取更多的发电量和利润。”
对于此次电改方案,有媒体报道称,按照国家能源局副局长王禹民的说法,电改的节点还是落在电网。而围绕电网高度一体化的垄断经营模式,衍生出是否拆分和是否输配分离两个焦点问题。一度,围绕上述问题的争论甚嚣尘上,亦成为电改艰难步进的缩影。
博弈中求发展
事实上,此次电改,业内也是褒贬不一。
博隆资讯分析师朱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业界对新电改方案仍有分歧,非议者认为改革不彻底,是多方利益博弈妥协的结果,如何核定输配电价、改革目标和方向等关键性问题并不清晰,试点也有可能拖延整体改革进度。
“然而,本轮改革标志着电网公司向输配电企业职能转型,电力价格由供求双方自主确定的可能性开启,亦是近十年来电力最接近商品属性的新起点。”朱翔强调。
李湖认为,新电改的核心本意在于推动中国能源体制改革,但新电改方案过多的融合了各方思想和诉求,因此这种背景出台的《意见》不乏前后不一。
有媒体报道,《意见》确定的电改路径是“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放开配售电业务,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电计划,交易机构相对独立、加强政府监管,强化电力统筹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