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将近半年的幕后运行,到2015年的惊蛰时节,新一轮电改的指导性文件千呼万唤终于见光——而仔细研读“若干意见”,特别是对比“征求意见稿”(大部分内容已由一些参与征求意见乃至参与制订的专家在网络及无数次电改相关研讨活动中大幅度披露)——笔者不由感受到反改革反市场势力的暗箱操作能力,以及新一轮电改所面临的多重风险。
其中首要风险为改革倾向风险。改革有风险、不改革有危险,市场经济有真有假更有好有坏,电改这样的深水区更非一改就灵——真改/假改、大改/小改、好的改/坏的改,这是永远不能放松警惕的几根弦。
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以来,中国电网领域逐渐形成一种集行业公共权力垄断、市场规模垄断、业务链条垄断、技术创新垄断等四重垄断于一身的超级垄断的业态,这是之前中国电力发展史上并没有的,也是世界电力能源领域所罕见的。
习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也明确指出,中国现行能源体制问题的突出表现,第一点就是市场结构不合理,垄断经营、网运不分、主辅不分、限制竞争——
建国66年来,中央层面管电体制已历经11次变革;上世纪80年代实施的“集资办电”的改革有效解决了长期困扰的电力投资不足问题;2002年“厂网分开”的改革及时应对了意料之外的装机硬缺口问题;而显然,在新一轮电改中,垄断问题不是能轻易绕过的话题。
而从前期专家披露解读的“征求意见稿”,到最终见光的“若干意见”的演变中,却不声不响诡事连连:
*在改革思路与原则部分的论述中,对于“垄断业务”加强监管、有效监管的有关文字悄然失踪,不露声色间将电网垄断话题推离本轮电改的靶心;
*在电网企业功能定位的条款中,“不再负责电力统购统销”这样抑制垄断的核心条文悄然失踪!为电网企业继续维持独买独卖的垄断格局而放开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