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涛陕西宜君县供电公司副经理、党支部副书记
宋建成冀北阳原县供电公司经理
胡世权中电投蒙江水力发电总厂政工部政工主管
尤良宝应协鑫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于长青苏州工业园区北部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海燕东台苏中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
刘寄白广州协鑫蓝天燃气热电有限公司生产准备部专工
李云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贵州鸭溪发电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芮丰斌中电投大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谢亚鸿黔西电厂总经理
王磊黔西电厂党委书记
洪扬生扬州港口污泥发电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意见》指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要“兼顾改到位和保稳定”,改革的首条基本原则即为“坚持安全可靠”。那么,在“改到位”和“保稳定”之间的最佳平衡点是什么?如何在稳定的前提下,实现改革红利的最大化?如何看待市场主体在参与竞争的同时又履行电力普遍服务责任这一问题?
袁家海: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是在国家治理体系改革和能源体制革命的宏观大背景下开展的。“改到位”,意味着这次出台的意见只是整个改革的第一步,后续还会有进一步、更为系统深刻的措施跟进;“保稳定”,意味着电力行业安全可靠、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电价水平基本稳定等,这是电力体制改革顺利推进的先决条件和必要条件。改革红利的最大化,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电力系统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人造网络,目前世界各国的改革也都有得有失,因此改革坚持稳健路径是必要的。
姜绍俊:与2002年电改文件相比,2015年电改文件是在2002年电改后形成的“体”不变的基础上,对“制”的深化改革。细读文件,在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第二段,文件指出电力行业发展还面临一些亟须通过改革解决的问题。有哪些问题呢?文件列举了五个方面的问题,简言之,一是市场交易机制缺失,二是价格关系没有理顺,三是政府对规划的管理不完善,四是发展机制不健全,五是立法相对滞后。我们可以看到,这五个方面基本上都是机制方面的问题,因此在既有的行业组织框架下即体制不变的条件下,如何通过机制的改革完善来促进电力发展将成为一个新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