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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改方案破局:从5号文到9号文的变与不变(3)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15/3/24 8:47:39  我要投稿  

即便是在存量市场,竞争也十分激烈。在当下,除国家电网外,还形成诸多的区域性售电企业,“国家电网管理水平相对不错,但不少区域性售电企业作为地方的代表,其本身还背负了极重的人员包袱,此前与国网之间的竞争已十分激烈,若是代表社会资本的第三方售电方介入,后者开拓市场的难度也不会小。”上述电网人士表示,也就是说,国家改变增量的供应方式,这种设想避开存量市场的利益纷争,改革的阻力相对较小,但增量上能否形成真正的商业模式,仍有挑战。

一位发电企业人士告诉记者,目前他正开始着手准备注册售电公司,等待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明确,进入售电侧市场。包括电网系统内部营销部门、发电企业市场部门、与电网业务密切的工程建设公司,以及节能服务公司对售电环节放开异常敏感。

不过电网的盈利模式改变后,也有可能倒逼电网企业自身的改革。“此前因为在输配电方面的话语权,电网企业的利润高。”上述电网人士指出,若盈利模式改变后,盈利能力会大幅下降,倒逼其回归市场,尽量通过内控的方式降低成本,或通过其他方式变革存量市场。

发电侧最先受益

在中国电力体制改革将大力推进的背景下,与9号文相关的配套措施预计会陆续出台。比如,此次9号文将分布式能源的发展问题单列出来,并多次提及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及加大落实包括风电、光伏和太阳能等发电成本较高的新能源方面的政策。

有鉴于此,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出台的“清洁能源指导意见”则将上述相关新能源的落实方式进行明确。也就是说,9号文中尚不明确的地方可能还需要多项配套措施,随着这些配套措施的实施,电改的红利会初步释放。

“此次电改最先受益的主体应是发电企业。”上述电力行业分析师也指出,回归到市场后,成本较低的发电企业包括水电、坑口煤电、核电等企业将最先受益,其能通过成本降低的方式,具备规模优势,可提高自身的议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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