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9号文内容,售电价格仍然居民、农业、重要共用商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继续执行政府定价,而对于工商业用电交易市场将全部放开。一位电力行业分析师指出,“工商业用电占全国用电量的八成左右,这块庞大的市场,将给资本足够的想象空间。”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亮点则是改变电网的盈利模式。“这将使电网从盈利性单位变为公用事业单位。”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认为,“对具有公共事业特征、承担大量社会普遍服务职能的电网企业,应将其明确定位为公共事业企业。”
上述分析师指出,电网公司在政府监管层面按照成本核算,收取合理利润。“这将改变电网公司以往靠从发电企业购电后,再出售给需求侧,从中赚钱差价的模式,让输配电回归到合理的利润空间,防止暴利出现。”
增量率先放开
“但9号文回避了当前电力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上述电网人士坦言,从各种描述中看,其目前的存量基本没动,动的都是未来的增量,但增量要按9号文运转的其中一个关键是交易机构的改革,根据9号文的思路是“交易机构要相对独立”,但如何做到相对独立,还无明确指引。
事实上,目前在各级电网公司中,已设立电力交易机构,暂且不论其是否真正对外营业,但这一机构已存在于电网体制中,要其相对独立,是要将其剥离,还是重新设立?方案尚未明确。
而售电侧能否按期获取利润也将考验9号文的实施。根据9号文的设想,电网的售电侧要构建多元化的售电主体,其中还计划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售电,但社会资本能否找到合理的盈利模式开发这块售电市场,仍有难度。
上述电网人士解释,此前,作为国家电改的试点城市,深圳市已探索进行售电放开,其交易平台中出现过社会资本向电网公司购电后再将其所购电卖给需求侧,“但在购电终端,面对着南方电网和国家电网已经成熟的经营模式,新进入售电方在自身优势不明显的情况下,其盈利模式还需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