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监控系统海量数据处理。海量监控信息数据的处理是大规模应用的难点之一,且大规模推广应用时可靠性存在一定问题。如单体电池:2个遥测量(电压、温度),11个告警量;4兆瓦储能系统总监控信息量约为30万点,为常规变电站的数十倍。
在政策上,建议相关部门积极研究以下方面:
实施峰谷电价和储能电价政策。储能产业缺乏两方面的投资回报机制。一是峰谷电价,由于储能是在低谷时蓄电、高峰时供电,峰谷电差是投资储能基本的收入来源。欧美日等国都有成熟的峰谷电价政策。峰谷电价在我国不同地区可有所差别,但应尽量为电网削峰填谷和吸引储能投资创造更大空间。二是储能电价,由于储能技术提高了发电企业的利用小时数和电能质量,增强了电网调峰能力,节省了系统投资,促进了新能源发展,又有显著的减排效果,对储能应该制定单独的电价政策,以补偿储能所产生的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以参考德国的经验。
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在理顺投资回报机制、规范入网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应鼓励发电商、电网企业、用户端、第三方独立储能企业等有条件的投资方投资建设储能系统。
鼓励商业模式的探索,实现商业化运作,促进储能在包括电力等行业的推广应用,尤其是在分布式发电和微电网领域首先开展推广应用。近期可以考虑优先推广集装箱式分布式储能系统、小区、家用和手提式储能系统的应用;在电网应用方面,建议以应急电源、保安电源和微电网应用等作为切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