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投运的首批社会充电桩。(资料图片)
近日,广东省珠海市出台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珠海市2015年年底之前将推广各类新能源汽车1500辆,并形成保障基础设施长期运营的体制机制。广东电网公司珠海供电局为此搭建起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报装建设的“绿色通道”,并配合相关建设单位完成珠海首批5个社会充电桩投运、4个公交充电站接火送电、3个公交充电站业扩报装的工作,并将逐步构建起公交、出租等各类充电站,停车场、住宅小区等各类充电桩(机)构成的网络化的充电服务体系。
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分类服务
春节前,珠海市首批5个社会充电桩在珠海市香洲银桦新村小区旁的停车场建成并开始试用。这是珠海市首批面向电动私家轿车的社会充电桩,今后将逐步覆盖住宅小区、商场、酒店、公共停车场、政府及企事业单位。此外,珠海市还计划投放500辆纯电动公交车,并建设16个充电站点。
根据珠海市出台的《方案》,政府将牵头建设公用充换电设施,通过积极引入充换电新理念和新技术,探索充电站与加气站合并建设的可行性,统筹协调各领域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并建立有利于基础设施长期运营的充电收费价格和运营收费机制,引导市场建立投资收益可行的商业模式。
《方案》提出,珠海市推广的新能源汽车中,包括公交车、出租车、专用车、私人乘用车等不同类别、不同功能的新能源汽车,其用电标准、电压等级、接入方式、接入区域、电价费用等均不相同,需要分类方案、分类处置、分类服务,形成针对不同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的“个性化”客户服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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