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至于,一位主管国家能源体制改革的官员称,“这些年,在我们手里出来的改革文件都是违法的。改革方案是按照建设现代市场机制制定,与法律规定相悖。”
尽管经历多轮意见征求,《能源法》、《电力法》等法律法规迟迟未能出台,并且未纳入全国人大法工委的工作序列。在其背后,一个重要原因是:在法律制定和修订过程中,每个行业主管部门都想把自己的利益写进法律,不同部门的利益始终不统一。
举例而言,电力系统的管理部门,势必要维护本系统的利益,强调电力重要性;新能源行业的官员、专家,势必主张本行业的发展诉求。最终的结果是,牵头单位将多个部门的文件汇总、糅合,最终的法律文件成了利益妥协的产物,也不具备公正性和可操作性。
能源局官方信息显示,最近一次《电力法》修订会议是在2014年6月3日。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组织,发改委法规司、运行局、能源局电力司等部门参加。会议提出,电力法修订要充分体现三中全会提出的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的精神,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据此尽快完善修订稿,并按程序征求相关方面意见。
能源君认为,当务之急,是让部门和行业利益在法律制定过程中抽身,从行业发展、改革需要、市场配置资源、依法管理等方面修订法律文本,由国家层面牵头设计顶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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