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碎式”改革思路的出现是有些经济学家揣摩领导人的思路,认为打破垄断是经济上反垄断、政治上反腐败的需要,把反垄断当成电力体制改革的目标。这样的目标定位是要误事的,他们片面否定国电公司主导的电力改革,认为电力是垄断行业“四大家族”之首,电网里藏着巨大的利润黑洞,但实际上这些说法都不是经过客观理性分析的结果。
那么电力体制改革的目标到底是什么?反垄断究竟是目标还是手段?在我看来,市场经济是消费者主导的经济,电力改革的终极目标理应定位于为消费者和用户提供质优价廉、安全的电力产品和服务,使消费者得到实惠,同时促进经济效益。而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培育完善市场、降低电力成本和提高电力工业效率仅仅是实现这一终极目标的手段而已。如果单纯以打破垄断为改革目标,不顾输电环节的自然垄断属性,不计成本和代价地人为制造若干竞争主体,进行破碎式改革,一味强调拆分国电公司系统的组织体,无人触及打破电价行政性垄断这一实质性问题,电力体制改革的后果将不堪设想!再者,如果某些领域、某些形态的垄断有助于实现这一终极目标,那么为什么不能作为改革的一种手段而保留呢?为什么一定要为了反垄断而反那些“好”的垄断呢?分清楚电力改革的手段和目标至关重要,二者不能混淆,更不能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