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原董事长范集湘:
“新电改方案只是规划了一个方向,但是什么时候放开、到什么程度,这些都得出台细则。比如,电价调整改革与老百姓息息相关,需要和居民收入等其他调整一起进行,相互承接。”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肖宏江:
“输配电价基本上思路已经定下了,就是放开两头管住中间,但是输配核查成本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比如电价的构成很复杂,有很多政府性的基金,而且还有农网改造、抗旱排涝等工作要求,这都需要厘清,而且各省的负担、电压等级都不一样,确定输配电价要有一个博弈的过程,需要针对这些做一些细则性的工作。”
具体怎么改?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能源局副局长王禹民:
具体的改革措施,一是建立市场化交易体系,区分竞争性和垄断性环节,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形成有效竞争,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二是理顺电价形成机制,逐步放开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把输配电价与发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三是推进发用电计划改革,完善政府公益性调节性服务,提升需求侧管理水平。四是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五是优化电源和电网布局,加强电网统筹规划,完善电力监管措施和手段,改进监管方法。
全国政协常委、国家电网公司董事长刘振亚:
继“心疼论”之后,刘董事长再次强调,媒体之前引述是“不太完全的”。
刘振亚表示,私企包括了境内外企业。自己的原意是,从世界电力改革的历史来看,英国为代表的电力全盘私有化改革,“搞了20多年后,实际上非常困难,不管是电网还是电源。”英国电力走过极端私有化,首都伦敦供电资产甚至被不止一次甩卖给外国公司,今天来看是不够成功的,“假如说在英国这种国家,这种资产被其它国家买下还可以接受的话,那么在中国我们能否同意?”
“资本是趋向逐利的,而国企有其社会责任、政治责任,不能完全考虑利益。”他强调,以中国目前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发展阶段,国企必须承担更多的责任,“如果把电力私有化了,会是什么结果?我自己经历过,四川汶川等一些县的(电力)资产给私有化了,结果到了汶川大地震时就都不管、都跑了,我们(国家电网)于是都给接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