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随着节能减排要求的越来越严格,对煤炭生产和消费的控制也影响到了煤电领域。煤炭的清洁利用以及煤电的“近零排放”将使中国的能源版图发生重大变化。
2014年1月印发的《201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明确指出,继续严格控制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煤电项目,新建工业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
东部地区特别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煤电发展空间越来越小,在新建项目的审批上,只保留了“上大压小”一条出路:现有多台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合计达到30万千瓦以上的,可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改建为大容量机组。区域内的煤炭消费总量被限定,新上煤电机组不再给予新增煤炭消费指标,“以煤定电”使得东部地区除了选择大容量、高能效、低排放机组外,别无出路。
除了发展受限,现有规模机组环保性能改造也是东部煤电面临的重要压力,《意见》同时提出,2015年前完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燃煤电厂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改造。
《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全国新增煤电机组3亿千瓦,再加上3,000万千瓦气电,火电新增总规模达到3.3亿千瓦,年均6,600万千瓦。
根据前三年火电装机完成情况来看,2011年新增5,886万千瓦,2012年新增5,065万千瓦,2013年新增3,650万千瓦,三年均低于计划年均水平,且下降趋势明显。按照先前规划,“十二五”的最后两年,我国火电发展规模仍有很大潜力,剩余18,399万千瓦,年均可发展9,200万千瓦,这几乎等同于2013年全口径发电设备新增容量。
综合以上分析,东部煤电在受制于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以及更为严苛的排放要求,很难得到更大规模发展的大背景下,西部煤电基地在接下来两年的突飞猛进或将彻底改变我国的火电布局。
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煤电仍然是中国的主要电源点,是满足未来电力消费需求的基础。高效环保火电将成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主要形式,大型环保火电将依托煤电基地及特高压线路的建设,得到快速发展。按照集约化开发模式,采用先进的超临界或超超临界技术,开发300MW及以上规模的供热机组,以及1,000MW及以上规模的大型高效机组,逐渐取代小型热电机组,显著提高热电供应效率,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国家政策导向。
有鉴于此,电力企业应把握国家“疆电东送”、“蒙电南送”、“西电东送”的发展战略,积极开发九大煤电基地的战略机遇,配套特高压输电通道规划和建设进度,抢点布局大型高效坑口煤电项目。同时,依托东部省份积极开拓区外来电的战略机遇,按照“煤、电、网”一体化的开发思路和“高标准、低排放”的建设要求,在山西、内蒙古、新疆等资源大省积极开发大型高效火电项目,借助省级政府的力量,实现跨区送电的目的,在壮大自身装机规模的同时,强化在国内电力行业中的市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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