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为进一步深化电价改革探索了一条思路或主线。电改是一系列改革措施、任务的综合体现,各项改革措施有其内在的严密逻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只是其中一项任务,其价值最终要通过后续或配套的改革来最大体现。我们可以窥探今后电价方面的改革思路:核定输配电价—发展双边交易建市场—形成上网电价—上网电价+输配电价=终端价格。
四是标志着电力监管模式的改变。目前,对于电网企业的监管方式,是政府监管部门核定购电、售电价格,就是所谓的“管住两头”,电网企业获得差价收入,这是一种间接监管;今后,政府对电力的监管方式将会变为以电网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收入、成本、价格等全方位的直接监管,是“管住中间”。
记者:电力价格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得到怎样的价格机制?
刘满平:我国电价改革的总体思路应该是在总结和借鉴国内外改革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从我国国情出发,引入竞争机制,在尽可能打破垄断的基础上,重塑科学、合理、规范的电价形成机制和电价规制体制,建立竞争性电力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满足全社会不断增长的电力需求,推动我国电力产业走上可持续的良性发展的道路。
具体来说,按照“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思路,在进一步改革电力体制的基础上,将电价划分为上网电价、输配电价格和终端销售电价,建立与发电环节适度竞争且相适应的上网竞价机制;建立有利于促进电网健康发展的输配电价格,实现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联动,使电价改革与整个电力体制改革协调发展,与电力市场模式和企业重组等改革更好地进行衔接。
记者:国家发改委批复深圳市首个监管周期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你认为对发电企业、电网和电力用户各自带来什么影响?
刘满平:对发电企业而言,降低了电网的垄断地位。电网在电力交易中没有利益之争,地位将保持中立,这样有利于发电侧真正实现竞价上网,体现发电企业的企业效率差异,市场作用将更加明显。对电网而言,改变了之前盈利模式,电网企业成本约束得到强化,同时改革后电网以过网费作为主要收入来源,能够实现稳定收入来源和收益水平,有利于电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对电力用户而言,其销售电价随市场供求关系调整而变化。如上网电价能因为成本降低或者是技术进步有所降低,就能很快在销售侧体现出来,使得电力用户获益。
记者:改革后,预计电网的收入会出现下降,电网如何将自身损失降到最低?
刘满平:按照以前的定价模式,电网依靠吃差价形式将自己内部不合理的成本消化掉,降低成本的动力不强。改革后,电网的成本将受到严格监审。电网实际成本高于政府核定的准许成本时,高出部分由企业自行消化;低于准许成本时,节约成本可在企业与用户之间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