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 Power的方针是,不仅是住宅用光伏发电,还要收购工业用途的低压电力。但最初要收购的,限于(第一期征集的部分)东京电力公司管辖的范围内,适用2014年3月之前固定收购价格的光伏发电设备(包含适用原剩余电力收购制度的设备)的1万栋住宅。
收购对象范围最大的是ENERES公司:除了10kW以下的住宅用光伏发电和50kW以下的低压并网工业用光伏发电外,高压并网电站的电力也可单独估价收购。
考虑到目前就有了440家新电力公司,今后收购清洁能源——光伏电力的运营商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原因是,电力零售在自由化后,不仅要满足希望使用最便宜电力的用户,还要满足即使费用高一些也想选购清洁电力的企业和消费者的需求。
新电力公司与10大普通电力运营商一样,收购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电力,可获得国家固定价格收购制度规定的税金。
由此,即使以比普通电力运营商高出1日元/kWh的价格收购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电力,每kWh的收购成本也能控制在10日元左右。售电时,除了可直接向用电大户销售外,还能利用日本电力批发交易所(JPEX)的市场交易,有望以平均14日元/kWh左右的价格售电,可充分确保盈利能力。
光伏发电运营商的反应各不相同
如上所述,购电方正朝着电力零售的全面自由化稳步推进准备工作。那么,售电方的情况如何呢?
目前,对于经新电力公司售电,很多光伏发电运营商似都持慎重态度。原因有两点:一是除十大电力运营商以外,收购低压并网电力的新电力公司只有上述SB Power和ENERES两家,数量还比较少。
二是自“九电冲击”(九州电力2014年9月对包括已有电站和新电站在内的所有光伏发电并网事宜的答复一律为“暂停”)以后,国家修订了固定价格收购制度,收购价格及规定的时间可能会发生变化。很多光伏发电运营商都想弄清向新电力公司售电是不是会有不利。
例如,接到了SB Power的申请书,正在讨论的工业用低压光伏发电某运营商透露道:“看到SBPower的‘提前四个月通知发电运营商,就可以解除全部或部分购电合同’的条款,便有些拿不定主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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