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的解释是,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按国际通行的核价方法监管电网企业收入,加强对电网企业成本的约束,同时引入激励性机制促使企业提高效率,标志着我国对电网企业监管方式的转变,也是电价改革开始提速的重要信号,将为推进更大范围的输配电价改革积累经验,并为下一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电力经济咨询中心主任曾鸣认为,深圳试点按“放开两头、监管中间”的思路,输配电价确定后,国家按照管理公用事业的模式对电网监管,在此基础上鼓励发电、售电侧竞争。此外,通过深圳试点可以摸清输配电环节成本,为将来全面核定电网输配电成本做基础。
在深圳试点之前,国家发改委已经核定山西、浙江、重庆等18个省级电网电力直接交易输配电价,用以推进电力直接交易。由于交易规模有限,电网企业通过低买高卖获得收益的模式并未得到改变。
安徽一家电力企业营销负责人介绍,在已经开展的电力直接交易中,发电企业多选择让利于用户,电网购销差价并没有减少,用电增速放缓、煤价大幅降低让发电企业让利成为可能。“电力大用户有降低成本的诉求,发电企业有增加发电小时数的愿望,但买卖双方交易仍需要政府部门备案、协调,政府主导交易,人为切割市场。在核定电网输配电价的同时,需要改变政府部门的监管方式,运销市场自由交易。”
多买多卖:放开发电侧和售电侧竞争
从宏观层面看,核定电网企业输配成本、准许收益只是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中的一个环节。曾鸣认为,输配电确定后,需要配套发电侧、售电侧电价市场化改革,改变政府定价的方式。
显然,独立输配电价是发电侧、售电侧竞争的先决条件。根据发改委方案,建立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后,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鼓励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把输配电价与发电、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参与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由用户或市场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自愿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电网企业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
值得注意的是,发改委在方案中提出市场化售电主体可以作为交易主体与发电企业议价,不同售电主体之间可以通过市场竞价。分析人士指出,一方面为即将推出的售电侧放开改革埋下伏笔,另一方面则暗示用以竞价的电力交易平台建设也在酝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