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新一轮价格改革的元年。上一次“闯关”是1988年,这一次,以2014年11月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为起点,持续至2015年上半年,中国将展开对电力、天然气、石油、交通、环保、医药等大多数目前还存在政府定价的产品的一系列“价改”。
作为这轮改革的突破口,能源价格的改革在今年下半年开始,已经开始逐步展开和破冰。
8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知》,自9月1日起调整非居民用气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这是继去年6月国家发改委推出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后的再次调价。按照有关部门对此次气价改革的部署,存量气价格调整将分3年实施,2015年调整到位,这次非居民用存量气价格调整是分步理顺存量天然气价格的第二步,按照既定目标,2015年将实现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并轨。
随后,9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推进清费立税、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国务院部署,从今年12月1日起,在全国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由省级政府在规定幅度内确定。随即,10月11日,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税率幅度为2%-10%。
继天然气和煤炭之后,电价的改革风起云涌。11月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启动了中国新一轮电价改革的试点,作为电价改革最为核心的内容,对输配电价进行试点,意味着电价改革开始攻坚和破冰。
按照有关部委的解读,这次对输配电价改革进行深圳试点,是电价改革开始提速的重要信号,将现行电网企业依靠买电、卖电获取购销差价收入的盈利模式,改为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即政府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核定准许成本和准许收益,固定电网的总收入,并公布独立的输配电价,建立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和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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