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下称“《计划》”)明确指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能源市场体系。同时,推进能源价格改革。推进石油、天然气、电力等领域价格改革,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天然气井口价格及销售价格、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由市场形成,输配电价和油气管输价格由政府定价。
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看来,“市场经济下,价格就应该由买者和卖者决定。并且,按照时间节点来看,明后两年这一改革应取得明显进展。”
难免触及各方利益
能源价格改革一提再提,其难度不可名状,此《计划》无异于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回应。
事实上,“能不能推动取决于政府改革部门的决心,其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难度。”李佐军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说道,“价格改革一定会有难度,因为涉及利益的调整。”
“价格是供求双方博弈的结果,如果对供方有利,那么就会造成对需方不利,反之同理。因此,主要看哪一方的力量更大一些。”李佐军表示。
山东一炼化企业相关人士坦言,“目前,炼厂的燃料结算机制相对比较滞后,一般在月初时由中石油或中石化[微博]分别制定各自结算价格,接下来一个月的燃料价格都按照这个价格进行结算,但是产品则是随着市场在进行波动。”
而最近一段时间原油(73.78, -0.31, -0.42%)持续下跌,“这对炼厂则是非常不利的。”上述炼厂人士这样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