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加快建立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在委托各省(区、市)开展调研和评估,登门到全国工商联等部门听取意见,到上海、河北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并召开部分省区市发展改革部门座谈会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加强纵横联动协同监管的政策措施。
第四,调整优化中央预算内投资。按照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重点与一般、政府投资与社会投资的关系,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过程中,突出“五个重点”:(1)重点安排公益性和基础性项目,着力增加公共服务产品供给;(2)重点安排补短板、调结构的项目,加强薄弱环节建设;(3)重点安排重大工程建设,集中力量办大事;(4)重点安排中央事权范围的项目,加大区域协调发展支持力度;(5)重点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的建设项目,发挥中央投资引导带动作用。
以上两个大的方面、五项重点工作,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这是适应经济新常态、实施定向调控的重要措施,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投资管理的重点工作。如果用一个词来概括的话,可以形象地称之为“投资组合拳”。
下面,我再简要介绍一下2014年本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有关情况。
按照国务院第45次常务会议关于精简审批事项、激发市场活力的要求,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在2013年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进行了修订的基础上,今年又再次作出修订,形成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以下简称《目录(2014年本)》)。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国务院以国发[2014]53号文正式印发,中国政府网今天全文发布,大家已经拿到了这个文件。
此次修订目录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的重要措施,对于更好地实现企业自主投资、更好地适应地方发展需要、更好地发挥投资对调结构、稳增长的关键作用,为各类投资主体创新创业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目录(2014年本)》共包括12个部分,其中的亮点内容可以简单概括为六个字:取消、下放、监管。
一是“取消”。进一步缩减核准范围,对市场竞争充分、企业能自我调节、可以用经济和法律手段有效调控的项目,由核准改为备案。《目录(2014年本)》取消核准改为备案的有15项内容。包括大家关注的钢铁、有色金属、水泥、化肥、造船设施项目以及城市供水等城建项目均取消核准,改为备案管理。在境外投资领域,除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全部取消核准改为备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