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铅行业准入审查工作原计划在去年年底完成,但一些企业对这项工作并没有给予足够的认识。”工信部节能司综合处副处长王孝洋强调,在铅污染问题上,环保监管和行业管理要求只会越来越严,企业不要抱侥幸心理,应抓紧时间把环保核查和行业准入的工作完成。
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综合处的周奇对目前企业申报环保核查积极性不高也十分困惑。“按照准入条件要求,两部门协商将再生铅企业环保核查作为行业准入审查的前置条件,企业应先通过环保核查后方能开展行业准入审查,但现在给企业留下的时间已经不多。因此,我们与工信部沟通后进行了有益的变革,让环保核查和行业准入审查同步进行。”
他透露,现在,各企业不必等环保核查的结果公布后再申报行业准入审查,不过在最终发布结果上仍按照先发布环保核查公告、再发布行业准入公告的顺序进行。
在今年6月公布的第一批符合《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中,仅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两家入围。
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学院副院长、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科技环保部主任尚辉良介绍,目前已通过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的两家企业2013年再生铅产量合计26.61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17.7%。
根据《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到2015年末,再生铅行业将形成一批年产5万吨以上的规模化企业,排名前10位企业的产业集中度达到50%以上,在全国支持改扩建10个5万吨以上的再生铅项目示范工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产业发展的作用,逐步提高产业综合竞争力。
他指出,针对再生铅企业的环保核查和行业准入审查,按照企业自主申报的原则,国家没有强制要求,但“大势所趋,不报不行”。
为何劣币驱逐良币?
财税政策应与环保要求、产业政策更好地衔接,名单之外的企业应排除在补贴范围之外
据了解,废铅酸蓄电池是《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49类危险废品之一。国家规定具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才可以从事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和处置等经营活动,但在实践中,因缺乏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和监管,存在违法经营和无序竞争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