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要直供电的电力体制如何改革?
不要试图打破垄断,而是加强对垄断的监管。世界各国的电力管理经验告诉我们,电力供应一定存在垄断。对于客观存在的东西,试图违反客观规律去改变它是必定徒劳无功的。但是,根据事物的特点去管理好是有可能的。对于供电网络经营企业,通过严格划定其经营边界、严格其成本核算、引入若干区域之间成本的竞争、建立成本和绩效的联动机制等措施,完全可以实现有效的监管,实现成本的有效控制。
不要电厂直供电,而是推行两部制电价基础上的竞价上网。每个发电企业都是行业发展规划的产物,都有它特定的作用。有的是利用资源需要、有的是电力平衡需要,因此,机组有大小,能耗有高低,一次能源各不相同。通过竞争使电厂加强管理降低成本,必须在同一地区同类机组之间进行。
试问核电水电火电太阳能发电机组之间如何比较?一百万千瓦的机组和五万千瓦的机组如何比较?我们要通过直供电消灭所有小机组吗?如果消灭了,我们的电力供应能平衡吗?这必然影响电力工业的长期健康发展。让发电企业基于成本进行竞争,应该建立配套周全的政策,才不会扰乱整体供应秩序。
工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华夏能源网专栏作者张传名认为:一个解决方案是,制定分省分类机组的容量电价,保证每个电厂的投资基本回报,从而保证电力可持续供应;制定分省分类机组的发电计划,实现资源优化和可靠供应的平衡;在此基础上,根据网络输送能力,在同省同类机组之间拿岀部分电量进行竞价上网,逐步创造条件扩大竞价上网电量比例。
不要用户直购电,而是制定更为科学的分类电价。地方政府力推直购电,无非是降低电价,这完全可以通过中央简政放权,给予省级政府制定用电分类及定价的方式来实现。比如云南从产业规划要发展铝业,省政府有权决定铝业用电价格,无非是其他用户分摊了这部份优惠罢了。这样一来,无序的直供电没有了,计划继续强化,电力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有了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