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部北部地区PM2.5减排为例加以说明,前述东中部地区小火电关停及电能替代,将需要合计约1万亿千瓦时的电量从西部北部能源基地通过特高压电网输送。随着风能和太阳能基地的大规模开发建设,西部北部外送清洁能源比例不断增加,同时考虑线损、厂用电等因素后,需要西部北部地区新增燃煤发电量约8000亿千瓦时,新增电煤消费量约2.5亿吨标煤。西部北部新增火电采用大容量、高参数、低能耗的空冷技术,并严格执行火电排放新标准,将新增一定量的PM2.5排放量,但考虑西部北部地区存量机组按照火电排放新标准进行减排改造后,西部北部地区电力行业PM2.5排放量将不增反降,初步测算,净减排量约达70万吨。
实施小火电关停和电能替代,将需要在国家电网规划中原有跨区电力流的基础上,增加1亿千瓦以上的跨区输送需求。上述小火电关停和电能替代,在“十二五”及中长期国家电网规划中,已有所考虑;若要达到上述规模,经测算,东中部12省受入的电力流规模还将新增约1.1亿千瓦。
我国特高压输电发展任重道远,综合效益显著,将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跨区域能源资源配置的需求巨大,只有特高压能够担当重任。在公司“十二五”及中长期国家电网规划中,以电力供应总成本最低为目标,统筹考虑能源结构调整、污染物及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等要求,根据送受端各省用电需求和电源结构和布局优化思路,优先安排水电、风电、太阳能、核电等清洁能源,并统筹输电走廊和路径,对西部北部送端各能源基地到东中部受端各省市的电力流进行优化,形成电力流优化方案和电源结构优化调整方案。经计算,到2020年,东中部12省份受入电力最优规模为3.5亿千瓦,2011〜2020年十年间,新增电力流2.88亿千瓦。考虑大气污染治理新增的电力流需求,2020年东中部12省份受入电力流将需要提高到4.6亿千瓦。
目前,东中部跨省跨区输电能力约9000万千瓦,考虑在建、取得路条跨区输电工程,以及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的国网经营区11个输电通道,预计跨省跨区输电能力达1.92亿千瓦左右,远远不能满足4.6亿千瓦电力流的输送需求,亟需通过加大北部西部大型能源基地集约开发力度和加快特高压电网建设加以落实。
由此可以预期,在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中12条电力外输通道加快建设,争取在2017年全部投产后,为保证能源供应安全、提高能源供应经济性、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履行温室气体减排国际承诺,我国未来仍将新增大批特高压输电通道,在2018〜2020年,乃至更长时期内,特高压跨区输电将得到长足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