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可再生能源附加补贴周期过长,新能源企业经营困难。
可再生能源附加补贴约占发电企业售电收入的一半至三分之二,目前电网企业按火电脱硫机组标杆电价结算电费,待新能源发电项目和接网项目列入国家补贴目录后,按季申报资金预算,财政拨付资金后及时支付补贴电费。由于补贴目录的确认周期长,审批时间长,资金滞后,造成发电企业资金周转困难,财务费用增加,已经影响到可再生能源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五)电费中承兑汇票收取比例持续攀升,严重影响电力行业资金运转。
由于受国际市场和宏观经济影响,融资环境形势严峻,高耗能资金紧张,纷纷以汇票形式支付电费,使得西北区域部分电网企业电费中承兑汇票收取比例持续攀升,对企业的现金周转产生较大影响。大量承兑汇票流转至电力系统,严重影响电网企业、发电企业正常的资金周转。加上加之部分高耗能企业已经无力支付电费资金,使得电网企业电费回收存在较大风险。
五、相关建议
(一)适时疏导电价矛盾,建立科学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
(二)尽快落实环保电价政策,缓解电力企环保压力。
(三)加快电网规划建设,落实可再生能源政策
(四)建议进一步理顺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资金发放的程序及周期,尽快支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五)建议研究解决电网企业、发电企业承兑汇票贴现利息的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