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是垄断领域的企业,中铝、中远等市场竞争领域央企也有高管涉嫌贪腐。去年11月,中铝副总李东光、中远集团副总裁徐敏杰等被爆出正在接受调查。
观点:纪委、监察、审计都应参与监管国企
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宏观战略部前部长赵晓认为,应该从目前的打击国企贪腐的强力反腐开始,进一步推动整个制度环境的变革和完善。
赵晓撰文称,国企发生腐败来自于与公权力的密切关系。国企大多由中央或地方的国资委出资设立并直接管理,这就为国企寻求权力庇护、享受“特殊”政策待遇以及控制国家金融资源等埋下了“寻租”的预期。
此外,国企垄断性带来腐败。部分国有企业在某些领域取得了事实上的垄断地位,在缺乏制度制约的情形下,寻租机会必然演变成寻租现实。
缺乏监管是国企多发腐败的另外一个原因。以腐败多发的招标投标领域为例,国企使用公共资金进行招标采购需要依据《招标投标法》,但招投标行为并不受政府采购监管单位财政部的监督。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规范权力行使,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在谈到国企改革时提出,要推动国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
赵晓称,国企应实现彻底的政企分离,剥离国有企业的特权身份,使国企真正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实现市场对资源的有效配置。要完善国有企业的现代化管理制度,将现代企业的管理制度引入国有企业内部,完善企业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和年终审计制度,实现企业监督和管理的去行政化。
对于监管问题,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张春晓认为可以实行动态式监督。张春晓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监管与被监管之间肯定一直存在博弈,贪腐永远不可能100%杜绝,但可以实行动态流程式监管,纪委、监察、审计都参与到过程中;这三个环节要三位一体、同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