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国家能源局重组后,在能源监管方面频频发力。其中,监管电网、油气管网等自然垄断领域公平开放是重中之重,以填补长期存在的监管真空。
日前,国家能源局下发《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监管暂行办法》,启动对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系统的监管,确保新建电源公平无歧视接入电网。
这是国家能源局首次以文件形式对电网接入服务做出约束。监管内容包括,接入电网相关工作制度备案、接入电网服务、新建电源项目及配套送出工程同步建设情况,接入电网相关工作制度公开情况等。
按照监管办法,电网企业需要公开接网服务流程和相关制度,缩短接网服务时限,新建电源项目与配套送出工程应同步建设投产。任何单位不得对并网工程指定设计单位、工程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评论认为,监管办法对促进电源、电网协调发展将产生重要意义,有利于光伏、风电项目的接入电网,降低弃光弃风率。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办法明确提出:“向电网企业协商提出接入电网的新建电源项目,应列入政府能源主管部门批准的电力发展规划或专项规划,取得同意立项意见。”显然,国家能源局正在强化能源专项规划的地位和作用,以减少个人对项目审批的干预。
“电源项目一旦进入行业规划,获得核准的机会就会大大增加。国家能源局在文件上突出了这项要求,强调行业规划的权威性,改变以往规划指导性差、停在墙上挂挂的状况。但需要谨防项目业主的公关行为向行业规划转移。”一位电力行业人士说。
在此之前,电源项目普遍面临并网时间长,流程不透明等问题。为缩短电源并网周期,国家能源局对电网接入服务时限提出明确要求。
监管办法指出,发电企业完成新建电源项目接入系统设计相关工作后,应书面与电网企业协商接入事宜,电网企业应及时向发电企业出具书面答复。
在书面答复时限上,国务院核准的新建核电项目不超过40个工作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新建燃煤(含低热值煤)、燃气等火电项目不超过40个工作日;主要流域上建设的水电站项目不超过40个工作日;省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新建燃煤背压热电、燃气热电、非主要流域上建设的水电站、风电站等电源项目不超过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