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能源部国际司司长、清华大学兼职教授谢绍雄认为,“就地平衡、局部平衡的发展思路导致能源结构不合理,能源配置过度依赖输煤,大范围优化配置资源的能力严重不足。近年来,我国西南地区弃水、‘三北’地区弃风已广受社会诟病,而这些事远非区域电力市场所能解决的。”
谢绍雄说:“从现实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看,区域市场已无法满足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的要求,不仅难以达到竞争的效果,反而会成为新的壁垒,增加区域电力市场之间协调的难度和成本。”
曾鸣认为,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就是要通过统一电力市场的核心交易机制,规范各级电力市场秩序,打破电力发展和交易的地域界限,降低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成本,扩大西部能源基地电力向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电力电量的输送,将西部地区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协调、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国网能源研究院总经济师魏玢说:“‘5号文件’曾提出建设区域电力市场。目前来看,区域电力市场由于受配置规模、配置范围以及内部发电资源互补性差等制约,发展潜力不大。”
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周大地认为,区域市场使得各方从各自的利益最大化出发,无效、低效竞争的势头可能会很大,各地区重复建设、产业雷同的现象已经非常严重,这是全社会的损失。
近年来,跨区域的全国电力优化配置需求正在逐年迅猛增长。2012年,国家电网跨区和跨省交易电量分别为3225亿和2830亿千瓦时,跨区交易电量比2003年增长了8.5倍,年均增长28.4%,而区域内跨省交易电量仅增长1.6倍。今年,华东电网迎峰度夏如果没有2442万千瓦的外来电力支援,将遭遇严重困难。
魏玢进一步解释说:“相对于区域市场,国家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潜力更大、效率更高。我国电源分布的区域特征明显,区域内部发电资源互补性差,优化配置空间有限。而区域间由于互补性明显,跨区资源优化配置的潜力很大。煤电为主的华北、华东地区与水电为主的华中地区水火互济效益显著。华北、华东、华中等电力受入地区与东北、西北等电力输出地区,可以在大范围平衡电力供需、调剂余缺。随着市场范围的扩大,还可以获得错峰避峰、跨流域补偿、减少备用等综合效益。”
目前,我国水电、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势头迅猛,到2015年全国常规水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将分别达到2.6亿千瓦、1亿千瓦和3500万千瓦;2020年风电装机将超过2亿千瓦,光伏发电超过5000万千瓦。从地域分布来看,未来我国新增水电的80%分布在西南地区,风电的85%以上分布在“三北”地区,西北、内蒙古等地区的大型光伏电站占有较大份额。这些清洁能源富集区的电力需求规模小,仅靠区域内自身消纳难以支撑清洁能源的大规模开发。到2020年,我国需要跨区外送的水电规模将达到7600万千瓦,外送电量占全国水电总发电量的25%;需要跨区外送的风电规模将达到8000万千瓦,外送电量占全国风电总发电量的40%以上。
一方面是中东部地区持续大范围的雾霾笼罩,另一方面是大量的清洁能源需要集中送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构建显得更为直接和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