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风力发电占电力供应的比例仅为2.5%,中国的这一比例更低,仅有将近2%,受制于并网消纳,2011年中国弃风限电100多亿千瓦时,2012年则进一步攀升至200亿千瓦时。
“丹麦的风电占比30%,葡萄牙为20%,西班牙为18%,德国曾经在一个晴朗的周日,电力供应的100%来自风电。几国的经验说明,这并非技术障碍。”Paolo Frank告诉本报记者:“这需要增加电力系统的灵活性、更好地发挥市场功能及观念的转变。”
三年内解决中国弃风限电?
电力改革目标是实现风电优先上网及全额收购。
事实上,国际能源署担忧的问题已成为困扰中国风电产业发展的头号顽疾。就在同一场合,国家能源局首次对“弃风限电”顽疾列出解决时间表。
10月16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王骏在北京国际风能大会上表示,将在两三年内基本解决弃风限电问题。
自2010年起,弃风限电成为中国风电发展的最大障碍。据中国风能协会统计,2011年中国损失了本该发出的100亿千瓦时风电,这一数字在2012年翻了一番,达到200亿千瓦时,相当于损失100亿元,按目前1千克标准煤发3度电的水平,200亿度电等于浪费了670万吨煤,为此不得不额外承受高达2000万吨的二氧化碳排放。
弃风限电带来的损失直接体现在风电投资商的报表中,2012年,龙源电力限电量达到26亿度,损失了13亿元的利润,而龙源电力的限电比例在行业中处于偏低水平。
王骏称,国家能源局将通过电力系统改革、优化风电开发布局及加强风电检测与评价解决这一难题。
在王骏看来,电力系统改革的目标是实现风电优先上网及全额收购。但这一举措需要重新修改《可再生能源法》。
2005年我国颁布实施《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可再生能源须全额收购,但2007年修改后的《可再生能源法》更改了上述规定,将全额收购改为全额“保障性”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