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其二必有其一,这里先要说一下巴西的第一次电力改革,其实这场危机就发生在这次改革之中。巴西历史上的第一次电改开始于1995年。当时,从外部看,英国率先开始的电改几乎成为全球诸多国家电力改革的参考案本,巴西也不例外,开始尝试私有化和引入竞争机制;从内部看,当时巴西电力全行业几乎都是国有,国企面临资金困难,本行业亟需私人资本的注入来发展。在内外两个原因的促使下,再加上当时政府的改革者姿态,巴西按照先供电方、再发电方、最后输电方的顺序逐步推进私有化,并建立起了一个可以通过短期合约进行电力批发交易的市场机制(MAE)。
改革一开始步伐很快,有学者形容说:“各州的电力公司是如此缺钱,以至于监管体系还未建立就急于和私人资本结合了,很快就产生了十家左右的合营供电企业”。
为了解决投资者对制度缺乏信心的问题,1996年,巴西政府成立了监管机构——国家电力局(ANEEL),其主要职责是监管电力行业、制定相关政策、保护消费者利益、确保电力服务质量、确保经销商长期的资金资源、尽可能推动竞争等。
除了顺应全球趋势来引进自由上网、独立发电者、自由消费者、价格上限等概念外,1997年,巴西联邦政府又颁布了两项法案,一是允许供电商进口电力后,可以直接和用电方交易;另一个是允许自发电者把自己剩余的电直接卖给消费者。
1998年,巴西还建立了一个全国电力运营体系(ONS),用来协调和控制全国联网的发电和输电设施,优化水电系统的总体发电效率、提高供电安全和减少消费者的用电成本。当时,所有的长期供电和发电合同都被取消了,截止这一年,16家供电企业和4个发电厂被私有化,输电线路也正由ANEEL拍卖。
二次电改
后来有人评价巴西这次电改时,使用了“经典”一词。因为它打破国有垄断、引进私有资本、建立市场机制、成立监管部门、推进市场竞争的做法,是当时的潮流,也是普遍做法。只不过不久之后,一场旱灾暴露出了巴西过分依赖水电、缺乏长期的电力产业规划等问题,很快地又开启了第二次电改。
“大停电”事件中的配给供电改变了消费者的习惯,加快了节电设备的替代,但是对用电量的增长造成“重挫”,影响了电力行业的发展。经过了一年多的讨论,第二次电改由当时的新一届政府在2004年推出,以确保供电安全、低电价、和普及用电为出发点,从体制入手,通过法律和法案,确立了一套新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