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国分布式能源发展的现状
1、现状
一是分布是能源法规政策初步建立。我国政府非常重视分布式能源的开发利用,注重能源节约与能源的高效利用,注意协调能源利用与环保的关系,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节能法》、《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中国中长期能源发展计划》、《关于热电联产电站对煤矿资源综合利用的暂行规定》等,上述法规政策对分布式能源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对我国分布式能源的发展提供了指导与规范。
二是对能源的综合利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国的热电联产机组主要以集中供热的大型火电机组为主。到2006年,我国有超过2600个热电联产工程,总装机容量80GW,占国内火电装机的18%左右。但是,许多热电联产机组属于陈旧机组,能效也较低,国内燃煤锅炉的平均能效60-65%。在一些城市,热量输送的损耗达到20-50%。
三是开展了燃气热电冷联产试点工作。北京、上海和广州是国内发展CCHP最早的城市,截止到2008年底,上海已上14个项目,总装机容量8172kW,北京有11个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85万kW;早期的CCHP项目主要是商业建筑如,办公楼、学校等。
2、问题
一是规划的协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规划与燃气、电网发展规划不协调影响三方的协调发展。
二是相关标准有待建立。目前缺乏分布式能源的建设标准、能效标准、接入天然气管网和电网的并网标准、电网为其提供备用的费用标准、剩余电量上网的价格标准等。
三是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对电网企业的挑战
从国外经验看,集中型能源与分布式能源本身并不矛盾,法规政策健全的情况下,二者可以相互补充,协调发展。
从我国政府的态度看,随着国内外环境的变化,我国政府可能会加大分布式能源的开发与利用力度,可能会对电网企业提出更高的要求。
从法规政策现状看,目前我国分布式能源相关法规政策缺失,缺乏统一的规划与标准,与分布式能源系统相关的四大主体的权利义务界定不清。
从电网企业扮演的角色看,具有公用事业性质的国家电网公司是我国重大骨干型能源企业,是我国能源利用的重要载体之一,随着我国智能电网的飞速发展,需求侧管理将成为公司的重要课题之一,对分布式能源用户的智能化管理是其中的重要内容,需要统筹协调“集中型能源”与“分布式能源”的发展关系。
鉴于上述分析,一方面,我国可能会加大分布式能源的开发利用力度,会对电网企业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当前的法规政策不健全,电网企业的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护,还有,公司在分布式能源利用中扮演提供备用,吸纳剩余电力的重要角色,要履行社会责任,提供普遍服务,确保安全稳定供电,这对电网企业提出了如下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