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中的智能电网
发挥可再生能源资源分布广、技术利用形式多样、能源产品丰富、可满足多样化能源需求的特点,充分利用当地的可再生能源资源,采用综合利用、多能互补的方式,按照分散布局、就近利用的原则,建立适应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市场机制和电力运行管理体制,通过建设综合性示范项目,加快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应用,不断扩大可再生能源在本地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1、绿色能源示范县。在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地区,开展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建立完善的绿色能源利用体系。鼓励合理开发利用农村废弃生物质能资源,改善农村居民生产和生活用能条件。支持小城镇因地制宜发展中小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设施,满足电力、燃气以及供热等各类用能需求。到2015年,建成200个绿色能源示范县和1000个太阳能示范村。
2、新能源示范城市。选择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城市生态环保要求高、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城市,采取统一规划、规范设计、有序建设的方式,支持在城市及各类产业园区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技术的综合应用,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形成新能源利用的局部优势区域,替代燃煤等落后的能源利用方式。以公共机构、学校、医院、宾馆、集中住宅区为重点,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分布式光伏发电、地源热泵技术、生物质成型燃料利用。支持各地在新建和改造各类产业园区过程中,开展多元化的新能源利用技术示范,满足园区电力、供热、制冷等能源需求。到2015年,建设100个新能源示范城市及1000个新能源示范园区。
3、新能源微电网示范工程。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灵活配置、经济高效”的原则,在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和具备多元化利用条件的地区,开展以智能电网、物联网和储能技术为支撑、新能源发挥重要作用的微电网示范工程,以自主运行为主的方式解决特定区域的用电问题,建立充分利用新能源发电和电网提供系统支持的新型供用电模式,形成千家万户发展新能源以及“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剂”的新局面。到2015年,建成30个新能源微电网示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