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就是这份妥协的方案,没有厘清的诸多界限,为此后的改革推进带来了众多新的问题,以至于制定双方在10年后回顾电改的成败时,发出了少有的共同声音:不满意。“作为参与者,我也不满意,国家发改委作为改革的主体并不负责任,拆分后引发了电荒,所以我说5号文是在一个错误的时间,以错误的方式,推进了一个错误的改革。”
而国家电监会的杨明舟则以《中国电力工业体制改革基本不成功》为题直指5号文的不彻底,认为对国家电网的拆分力度不够。
一位不愿具名的原国家计委方面的方案制定参与者也表示了对于5号文推进10年的不满,认为市场并未按照其既定的放开发配售环节,监管输电环节的市场化格局,相反在电价统购包销的路径上越走越远。
电改十年,那些事
2002年到2012年,电改5号文发布后的十年里,电力行业发生了很多变化,这些变化让各方开始重新审视电改和5号文。
5号文后最大的变动来自厂网分离。当时,按照5号文的要求,国家电力公司拆分为“两网、五公司”七大电力巨头。
然而拆分后随即出现了令人尴尬的局面,由于1999年国家曾作出三年内不上大的电力项目的决定,导致在2002年后,缺电现象开始凸显。直至2004年,爆发大规模的全国性电荒。
此后,2008年和2011年再次爆发大规模电荒。两次电荒都直指煤价的上涨,不同的是,2008年那次,主要是装机不足,而2011年的电荒,则为发电企业积极性低迷。
十年内,发生3次大规模的电荒,很多人开始将其与2002年的电改方案联系在一起来分析看待,其观点主要是电改的执行过于落后,在煤炭完全市场化放开的同时,电力行业的价格并未实现市场化,导致了煤炭价格和上网电价以及销售电价的不对称。
对此,在2004年电荒后,国家发改委提出了缓解局面的“煤电联动”机制,即以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较前一个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便将相应调整电价。
但是,煤电联动在8年内只联动了4次,而且都是在电荒时期,规定的时间和范围要求并未按照规定执行。同时,煤电联动的出现,虽然缓解了煤电矛盾,但却将电力的市场化进程一再推迟。“国家发改委对电力价格采取统购包销的方式,限定两头的发电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对电网企业的输配电价实行价差,这就导致了电力市场难以放开。”刘纪鹏对本报记者表示,开放的电力市场应该是放开两头,监管中间,即让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以买方和卖方的形成直接交易,国家有关部门只需要对中间的输配价格进行定价和监管。
然而,竞价上网举步维艰的同时,煤电联动的政府调控定价,再次为电力价格的市场化设立了新的障碍。
除了电荒,在5号文发布后,还有三件事情影响着电改的进程。
2003年,具有正部级编制的国家电监会成立,开始对电力行业进行监管,然而,这个具有和电监会及保监会同样权力的机构却并没有如建立之初的绝对权力。对于电监会而言,最大的电价监管,始终在国家发改委手中。
一位不愿具名的电监会内部人士甚至向本报记者抱怨称,现在的电监会的权力只是向电力企业核发市场准入证,对于价格监管始终没有实权。
不仅如此,电改方案设计属多头设计,发改委、能源局、电监会,甚至国资委等部门,都在主导撰写具体的电改方案。
另外一个影响电改进程的事件是电网的主辅分离,在2003年完成厂网分离后,即进入主辅分离阶段,然而由于2004年的电荒和2008年的冰灾,对于主辅分离的推进出现了多种意见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