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发展太阳能发电,规划发电装机2015年达到500万千瓦左右,2020年达到2500万千瓦左右,确保2030年我国太阳能发电技术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2015年和2020年生物质发电装机分别达到500万千瓦和1000万千瓦。
2015年和2020年地热和海洋能发电装机分别达到1万千瓦和5万千瓦。
滚动规划中,进一步贯彻风电集中分散开发并举思路,在风电发展总量目标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合理增加分散布局的风电规模。受国家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激励,太阳能光伏发电发展速度将进一步加快,2015年太阳能发电规划目标增加300万千瓦,2020年规划目标增加500万千瓦。2015年生物质、垃圾、潮汐、地热等规划目标增加200万千瓦,2020年规划目标增加500万千瓦。
(五)适度发展天然气集中发电天然气(包括煤层气等)发电要实行大中小相结合;结合引进国外管道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在受端地区规划建设大型燃气机组,主要解决核电、风电、水电季节性电能对电网的调峰压力。在气源地规划建设燃气机组解决当地用电问题。2015年和2020年大型天然气发电规划容量分别为4000万千瓦和5000万千瓦。
与2010版规划研究报告相比,由于气源的增加,2015年气电发展目标增加1000万千瓦,2020年气电发展目标增加1000万千瓦。
(六)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发电结合城乡天然气管道布局规划建设分布式冷热电多联供机组。2015年和2020年天然气分布式发电装机分别达到100万千瓦左右和300万千瓦左右。在电网延伸供电不经济的地区,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建设分布式发电系统。推动分布式发电和储能设施结合的分布式能源供应系统发展。
(七)促进更大范围资源优化配置我国华北京津冀鲁、东北辽宁、华东沪苏浙闽、华中豫鄂湘赣渝、南方两广等16个省(市、区)受端地区,2015年外电送入合计约2.45亿千瓦左右,约占受端地区最大负荷的31%,“十二五”期间增加外电送入1.6亿千瓦;2020年外电送入合计约3.66亿千瓦,约占受端地区最大负荷的38%,“十三五”期间增加外电送入1.21亿千瓦。
2015年大型煤电基地跨区跨省送电规模17050万千瓦,“十二五”期间增加11400万千瓦。2020年为27050万千瓦,“十三五”期间增加约1亿千瓦。
2015年大型水电基地跨区跨省送电规模6690万千瓦,“十二五”期间增加4490万千瓦;2020年为7990万千瓦,“十三五”期间增加1300万千瓦。
2015年风电跨区跨省输送规模约3000万千瓦,2020年约5000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