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电力工业发展思路与规划目标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电力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供应安全、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实现和谐发展为重点,着力提高电力供应安全,着力推进电力结构优化,着力推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着力推进电力技术装备和产业升级,着力推进电力和谐发展,努力构建安全、经济、绿色、和谐的现代电力工业体系,满足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有效电力需求,为实现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比重达到15%左右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协调、节约优先、结构优化、科技驱动、绿色和谐、市场导向的原则。
基本方针:以转变电力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坚持节约优先,优先开发水电,优化发展煤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积极推进新能源发电,适度发展天然气集中发电,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发电,加快推进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带动电力装备产业升级,促进绿色和谐发展。
“十二五”规划目标: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4.63亿千瓦左右。其中,水电3.01亿千瓦,抽水蓄能4100万千瓦,煤电9.28亿千瓦,核电4300万千瓦,气电4000万千瓦,风电1亿千瓦,太阳能发电500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及其他500万千瓦。与2010版规划相比,滚动规划中2015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增加2600万千瓦,其中,水电增加1700万千瓦,煤电减少500万千瓦,气电增加10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增加300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及其他增加200万千瓦。按照装机容量可能达到15亿千瓦左右来规划安排电源前期工作,根据实际市场需求滚动安排年度开工规模。
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总规模将达到4.95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为33.8%,比2010年提高6.9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发电量1.59万亿千瓦时左右,占总发电量的比重为24.9%,比2010年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可替代化石能源5.2亿吨标煤,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2.4%左右,为全国非化石能源比重达到11.4%的贡献率超过100%。
全国110千伏及以上线路达到133万千米,变电容量56亿千伏安。
2020年规划目标: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9.35亿千瓦左右。其中,水电3.6亿千瓦,抽水蓄能6000万千瓦,煤电11.7亿千瓦,核电8000万千瓦,气电5000万千瓦,风电1.8亿千瓦,太阳能发电2500万千瓦,生物质、潮汐、地热等1000万千瓦。与2010版规划相比,滚动规划中2020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增加5000万千瓦,其中,水电增加3000万千瓦,煤电增加1000万千瓦,核电减少1000万千瓦,气电增加10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增加500万千瓦,生物质、潮汐、地热等增加500万千瓦。按照装机容量可能达到20亿千瓦来规划安排电源前期工作,根据实际市场需求滚动安排年度开工规模。
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总规模将达到7.15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为37.0%,比2015年提高3.1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发电量2.3万亿千瓦时左右,占总发电量的比重为27.3%,比2015年提高2.4个百分点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可替代化石能源7.3亿吨标煤左右,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4.5%左右,为全国非化石能源比重达到15%的贡献率达到96.7%。
全国110千伏及以上线路达到176万千米,变电容量79亿千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