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制定激励和保障政策
为了推动智能电网发展,各国纷纷出台激励政策。例如在财政激励政策方面,根据美国2009年2月颁布的“复苏与再投资法案”,美国能源部将在今后两三年间为电力传输部门提供总额110亿美元的经费资助,其中45亿美元将用于能源部推动智能电网发展,65亿美元将提供给BPA电力局和WAPA电力局用于加强电网基础设施,以满足可再生能源并网需求。美国能源部还于2009年启动了34亿美元的项目资助计划和615亿美元的示范工程计划。奥巴马总统于2009年10月底公布了项目资助计划的所有获选项目,共有100个机构获得政府资助,带动的私有部门投资将超过47亿关元。
德国政府由环境、自然保护和核安全部(BMU)和德国经济和技术部(BMWI)联合启动了“E-Energy”示范工程项目竞赛,由政府提供部分资金资助,来吸引电力公司和其他相关行业参与,总项目投资达到14亿欧元,其中德国政府将投入6000万欧元。
日本的产业经济省METI已经启动了智能电网示范工程项目。九州电力公司和冲绳电力公司将在10个独立岛屿上建设微网示范项目,预算为90亿日元,政府将承担三分之二的投资。东京电力公司和关西电力公司启动了智能电表示范项目,2009年投入约10亿日元,其中METI提供了8亿日元的补贴。
在保障政策方面,2009年7月,美国联邦能源管制委员会( FERC)发布了智能电网政策声明,其中提出了针对电力公司投资智能电网的“临时电价政策”。该政策允许美国的电力公司通过提高一定的电价水平以部分回收其在智能电网发展方面的投资。2009年12月17日,FERC第一次根据“临时电价政策”批准了美国太平洋燃气和电力公司提高电价以回收智能电网方面投资的申请。
关注各利益相关方诉求,凝聚行业合力
电力系统作为至关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智能电网建设必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政府的主寻下,形成各利益相关方合作共赢、合力共建的格局,才能在社会公共资源占用最低的情况下发挥基础设施的最大社会综合效益。
主要发达国家在智能电网推进过程中,注重分析各个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和定位,以更全面准确地把握各方期望和需求,从而建立有效的沟通协作机制,形成相互信任、合力共建的局面。目前,美欧、日韩等国均在政府引导下成立了智能电网利益相关方联盟组织,成为凝聚各方力量的有效载体。在一些发达国家,政府的主导作用明显,通过立法明确智能电网发展的战略定位,制定财政补贴和激励政策,在电价机制方面给予合理倾斜。与政府相呼应,众多国外相关企业及研究咨询机构也积极研究自身定位,超前布局,加大投入,开展理论研究、设备研制、标准制定、试点建设以及市场拓展,成为发展智能电网的重要推动力。
超前谋划,注重前瞻性战略研究
国外发达国家非常重视超前开展前瞻性战略规划研究,突出体现在它们往往会通过制定清晰的战略远景来描述期望达到的目标状态,以争取得民众和各利益相关方的支持,进而指导后续战略实施路线制定与具体实施。例如美国就是通过能源部组织多个行业的专家开展专题研讨会,最终形成战略远景和路线图,得到相关行业和公众的认可和支持,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