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2Ⅱ级响应
当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市停电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或其授权的负责同志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响应工作。市停电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统一领导和指挥市大面积停电事故抢险、电力恢复、社会救援和维稳等各项应急工作;
(2)组织召开市停电应急指挥部成员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
(3)进入24小时应急值守状态,及时收集汇总事件信息;
(4)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对接省级工作组;视情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5)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分析研判事件发展情况;
(6)视情组织开展跨市、县(区)队伍、物资、装备支援;
(7)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8)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9)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发生的其他问题。
5.2.3Ⅲ级、Ⅳ级响应
Ⅲ级、Ⅳ级应急响应时,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指挥应对工作。市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密切跟踪事态发展,督促相关电力企业迅速开展电力抢修恢复工作;
(2)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应对等工作;
(3)根据电力企业和县、区请求,协调做好支援工作;
(4)指导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应对工作;
(5)及时向省停电应急指挥部汇报有关情况。
5.3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5.3.1 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调整发供电计划, 采取拉限负荷、解列电网、解列发电机组等必要措施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重要城市和重点地区的电力供应。
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5.3.2 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5.3.3 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协调供水、供气企业采取应急供电措施,保障居民用水、用气需求。物资供应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调配和运输组织,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
5.3.4 维护社会稳定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车站、码头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加强交通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尽快恢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5.3.5加强信息发布
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5.3.6组织事态评估
应急指挥机构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5.4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停电负荷恢复90%以上;
(3)发电燃料恢复正常供应、发电机组恢复运行,燃料储备基本达到规定要求;
(4)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事件。
6 后期处置
6.1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要及时组织相关专家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
6.2 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由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或委托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开展事件调查。调查应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
6.3 善后处置
事发地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6.4 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按有关规定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区域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7保障措施
7.1 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军队、武警部队、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等队伍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7.2 装备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
7.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地方人民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组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无线电管理部门应当提供应急专用频率的电波监测和干扰排查等技术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必要时,可以采取开辟专用通道、实行交通管制等措施。
根据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7.4 技术保障
电力企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隐患监测诊断等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
气象、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部门要为电力运行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山火等相关信息服务。
7.5 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保障各地区“黑启动”电源。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自备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7.6 资金保障
各级发展改革、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各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8附则
8.1 预案管理
本预案实施后,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或修订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8.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8.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新余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2.市停电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
附件1
新余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一、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全省电网负荷2000万千瓦以上时减供负荷30%以上,2000万千瓦以下时减供负荷40%以上且对新余电网造成特别重大影响。
(2)新余电网超过60万千瓦时,减供负荷80%以上,或8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二、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全省电网负荷2000万千瓦以上时减供负荷13%-30%,2000万千瓦以下时减供负荷16%-40%且对新余电网造成重大影响。
(2)新余电网超过60万千瓦时,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三、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全省电网负荷2000万千瓦以上时减供负荷10%-13%,2000万千瓦以下时减供负荷12%-16%且对新余电网造成较大影响。
(2)新余电网超过60万千瓦时,减供负荷40%-60%,或50%-70%供电用户停电,负荷60万千瓦以下时,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3)县级电网负荷15万千瓦以上时,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四、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1)全省电网负荷2000万千瓦以上时减供负荷5%-10%,2000万千瓦以下时减供负荷6%-12%且对新余电网造成一般影响。
(2)新余电网减供负荷20%-40%,或30%-50%供电用户停电。
(3)县级电网负荷15万千瓦以上时,减供负荷40%-60%,或50%-70%供电用户停电,负荷15千瓦以下时,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上述分级标准按照当前电网负荷情况制定,将根据电网发展情况进行滚动修编。有关数量的表述中,区间下限含本数,区间上限不含本数。附件2
市停电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
市停电应急指挥部主要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中心、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教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通讯发展办公室、赣西无线电监测中心、新余火车站、新余北站、武警新余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新余供电公司、大唐新余第二发电公司、国家电投分宜发电厂、中石化新余分公司、中石油新余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新余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相应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综合保障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赣西无线电监测中心、市通讯发展办公室、新余火车站、新余北站、国网新余供电公司、中石化新余分公司、中石油新余分公司等参加,视情况增加其他发电企业。
主要职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制定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铁路、道路、水路等基本交通运行;负责为应急响应行动提供有效的后勤保障;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二、电力恢复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武警新余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新余供电公司参加,视情况增加其他发电企业。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负责开展电网黑启动;组织电力抢修,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协调部队、武警有关力量参与应对。
三、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委网信中心、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社会舆情、网络舆情和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四、社会稳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教体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武警新余支队等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做好反恐相关监控和防范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各有关部门(单位)职责
市发改委:及时向省发改委(能源局)反馈大面积停电事件情况,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电力企业在电力恢复中涉及的重大项目规划建设等相关工作,牵头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救援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派员参加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应对工作。
市委宣传部:协调指导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市委网信中心: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网络舆情监控、管控工作。
市应急局:负责协助市应急指挥部做好事故灾难的救援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督促、检查、协调企业应急措施的启动和执行;对地震灾害进行监测和预报,提供震情发展趋势分析情况。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需要调用应急无线电频率,确保应急无线电通信指挥畅通;指导协调工业企业做好防范次生灾害工作,组织工业企业生产电力恢复所需的应急物资,配合开展负荷管理措施;组织、协调市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做好应急救援过程中公用通信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区域的现场警戒、治安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等违法行为,开展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和周边道路交通疏导,保障应急救援道路交通顺畅。
市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的受事件影响群众实施基本生活救助。
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电力应急抢修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做好应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预报和评估,为恢复重建提供用地支持。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因大面积停电导致城市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抢、排险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指导因大面积停电导致城市排水、道路照明等市政公用设施抢、排险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协助征用应急救援客货运输车辆,协调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和抢险救灾人员公路运输的通行。
市水利局:负责水情、汛情的监测,提供相关信息;对发电机组生产取水提供必要支持。负责指导因大面积停电导致城市供水市政公用设施抢、排险工作。
市商务局:做好必要生活资料的流通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保证必要生活资料的调运管理,加强市场宏观调控,做好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市国资委:指导驻市企业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公益宣传及应急广播。
市教体局:负责指导教育场所师生疏散。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重点指导当地医疗机构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和停电应急预案。
市林业局:依法对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植物的行为进行监管,负责指导事故区域内树木处置工作。
市气象局: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需要,提供相关气象信息。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次生污染的环境监测及环境应急处置工作。
市通讯管理办公室:协助市工信局、市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做好应急救援过程中公用通信保障工作。
赣西无线电监测中心:提供应急专用频率的电波监测和干扰排查等技术保障。
新余火车站、新余北站:指导所属铁路系统启动停电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具体实施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的铁路运输。
武警新余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协助市应急指挥部参与事故、火灾等灾难救援工作,加强危险区域、危险场所、警戒区的外围警戒和社会面联勤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国网新余供电公司:负责电网运行状态监控,隐患排查治理,故障分析与研判;指挥电网事故处理,组织电力抢修队伍,调集电力应急物资,开展电网应急抢修,控制事故范围,及时恢复电力供应;保障重点地区、重要负荷、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供电恢复;及时报告电网大面积停电有关情况。
大唐新余第二发电公司、国家电投分宜发电厂:负责本单位在应急情况下的生产调度和应急处置,完善“保厂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运行安全。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做好应急物资供应,及时恢复机组并网运行和调整出力,为地区电网恢复供电与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中石化新余分公司、中石油新余分公司:对应急救援过程所需燃油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