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12月3日,广东江门印发《江门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30年)》。其中明确,分布式光伏原则上就近消纳,鼓励各类园区和工商业企业光伏发电自发自用。
方案指出,各县(市、区)要综合考虑本地区电网承载及消纳能力,平衡好项目准入与区域电力的关系。发改部门与供电部门加强光伏项目备案信息互通共享,供电部门需结合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需要,将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纳入电网建设规划,适度超前谋划建设相关电网工程,采取配变增容、新增布点等方式保障分布式光伏接入需求,研究在分布式光伏密集开发区域推行“集中汇流”接网模式,进一步提高接网消纳能力。加快光伏储能设施建设,鼓励光伏电站合理配置储能系统,为电力系统提供容量支撑及一定调峰能力。
方案提到,分布式光伏项目实行属地备案制度。户用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代为备案。简化项目接网流程,推行线上报装,实现业务办理“一次都不跑”。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结合地方实际,探索豁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并且,探索以县域为单位,开展“分布式光伏+储能”应用试点,减轻电网消纳负担,促进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鼓励光伏项目开发光伏碳汇,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同时还提到,重点推广“光伏+高速公路”模式,加快江鹤高速、开阳高速、银洲湖高速等在服务区、收费站、光伏车棚、隧道出入口、匝道互通区域等具备条件的场所,依托光伏发电、并网型微电网和充电基础设施等推广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建设,探索建设新型交通能源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