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哈尔滨市结合实际,制定《哈尔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方案》明确,以高端化提升、数字化转型、绿色化升级、安全化改造为重点,充分激发企业更新换代的内生动力,推动重点行业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到2027年,全市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
支持哈石化、东轻、建龙钢铁等重点用能企业发挥行业示范作用,率先推行产业链供应链能效管理,积极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推广应用节能、节水、环保等绿色装备,更新改造后力争达到能效先进水平。积极推动能源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大电力设备更新力度,实施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推进老旧煤电机组以旧换新,加快超超临界煤电机组建设,支持单机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机以旧换新、以大换小。加大工业固废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设备设施改造升级,提升工业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
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政发〔2024〕2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哈尔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4日
(本文有删减)
哈尔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24〕9号)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和视察我省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的工作原则,重点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持续挖掘消费潜能,大力提升有效投资,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全市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一)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以高端化提升、数字化转型、绿色化升级、安全化改造为重点,充分激发企业更新换代的内生动力,推动重点行业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到2027年,全市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市直部门,各区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工作均需各区县(市)政府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1.实施先进设备更新行动。实施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加快落后低效设备替代,推动工业母机、机械、轻纺等传统行业服役10年以上机床等设备更新。鼓励航空航天、船舶、光伏、动力电池等企业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高端先进设备。落实研发投入奖补惠企等政策,支持哈工大、703所、哈电集团等高校、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围绕研发设计、中试验证、检验检测等薄弱环节,更新升级一批试验检验设备。
2.实施数字化转型行动。立足我市“中国北方数据中心”定位,加快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云计算、大数据与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关联产业融合创新和规模化应用,推进千兆光网、算力中心等建设,全域、全链、全环节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发挥“龙哈数智化产业联盟”作用,以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重点,推广应用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工业机器人、工业控制、智能物流、传感与检测等智能制造装备,建设一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
3.实施绿色装备推广行动。支持哈石化、东轻、建龙钢铁等重点用能企业发挥行业示范作用,率先推行产业链供应链能效管理,积极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推广应用节能、节水、环保等绿色装备,更新改造后力争达到能效先进水平。积极推动能源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大电力设备更新力度,实施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推进老旧煤电机组以旧换新,加快超超临界煤电机组建设,支持单机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机以旧换新、以大换小。加大工业固废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设备设施改造升级,提升工业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4.实施本质安全水平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推动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矿山、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更换一批先进适用安全装备,加快推动石化、化工老旧装置综合技改,推动危险度高、强度大、重污染等工序机械换人、自动化减人、机器人替人,加强安全应急、消防等领域装备升级改造与配备配置。提高煤矿防灾、治灾、抗灾能力,推广应用煤矿智能化、自动化技术装备、智能化监测监控系统、灾害预警系统,提升煤矿开采本质安全水平。
(二)支持农业机械更新换代。对标对表国家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和省千万吨粮食增产计划,实施现代农业振兴行动,以设备更新推动农业强市建设步伐。到2027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稳定在98%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粮食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大老旧农机淘汰力度。持续实施报废农机更新补贴政策,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结合我市农业生产需求和农业机械化发展阶段,推进能耗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技术落后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仓储设施等老旧设备更新换代。
6.推广应用新型农业机械。以入选黑龙江省2023年全国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示范县的五常市、双城区、宾县、巴彦县、尚志市、呼兰区、木兰县、方正县、通河县、依兰县等为重点,开展主要农作物大垄间合理密植、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离田、免耕播种、精准施药、高效施肥、水肥一体化装备和技术示范,推广应用高速智能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履带式全地形收获机、鲜玉米收获机、智能植保无人机等高端智能装备。
7.提升农机生产管理信息化水平。依托省农机管理调度指挥平台,着力推进耕地保护与综合利用技术,加速推进农机作业标准化、农机智能化进程,提升农机生产管理信息化水平。
8.推进数字农业建设。积极推进数字信息化技术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提升农业农村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服务便捷化水平。推进先进农业技术与智能装备及物联网、5G、区块链、AI等现代信息技术有机融合,发展大田作物遥感、智能农机、水肥一体化和智慧植保,推进省级数字农业试点县工作。
(三)加快推进住建和市政领域设备更新。围绕建设新型城镇化,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分类推进建筑和市政领域设备补齐短板、升级换代、提质增效。到2027年,全面完成技术落后、不满足规范标准、节能环保不达标设备的更新改造。(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大老旧电梯改造力度。建立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住宅老旧电梯台账,重点对使用年限超过15年、国家已明令停止生产、制造厂家已经退出市场、设备经过多次大修等情形导致故障率高、运行状况差的老旧电梯,有序进行全面更换或升级改造。改造后需满足经济适用、安全耐久、运行平稳、绿色环保等要求。
10.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按照“谁受益谁出资、政府适当补助”的工作原则,研究制定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申报、现场勘验、方案评审、项目验收等工作流程。综合考虑居民意愿、住宅结构条件、使用功能、安全经济等因素,有序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择优选用驱动方式、调速方式、控制方式等技术先进、生态环保设备。坚决杜绝工程施工对原结构产生不利影响现象。
11.推进存量建筑绿色化改造。全面开展城镇存量建筑摸底调查,结合房屋安全情况,建立改造升级数据库和项目储备库,明确供热、照明、电梯等重点设备和外墙保温、门窗等重点改造内容。发挥浩宁上东府、金园森林小镇住宅、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和生活服务辅助用房等超低能耗示范项目的引领作用,全面推广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支持太阳能、生物质能、工业余热、地热能、空气能、电能等在建筑领域的应用。
12.推进供水、污水设施设备更新。实施平房净水厂升级改造、亚布力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及排水管网系统改造、居民小区(含楼栋)老化失能供水泵站及管网更新改造等工程,对存在不满足标准规定、老旧破损、能耗高、运行效率低等问题的供水厂、污水处理厂、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等,督促运营单位全面检修水泵、电气设备、自控设备、污泥处置设备、附属设施设备等运行情况,全面更新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设施设备。
13.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进空气质量改善三年行动计划,扩大燃煤锅炉整治范围,实现城区35—65蒸吨(不含65蒸吨)燃煤锅炉淘汰或达到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要求,城区、县城以外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淘汰或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2024年底前完成全市城区以外具备条件的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以我市获批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为契机,加快推进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与传统供热体系相融合,大力推进市级智慧供热监管平台、哈尔滨新区供热热源侧安全提升工程等项目建设,支持供热企业实施智能化供热改造、热源互联互通等工程,推动换热站升级及自控调试、室温采集设备安装、二级网平衡调控和老旧管网更新改造。积极推进供热计量试点建设,更新加装计量装置等设备。
14.推动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按照国家标准规范,更新改造高耗能、技术落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包括环卫车辆、中转压缩设备、垃圾焚烧设备、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备、可回收物分拣设备等。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车辆以及智能化环卫作业机械设备。
15.推进城市生命线改造工程。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构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感知网络。以我市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为契机,结合交通信号灯接入国网正式电源、交通拥堵综合整治等工程,加快重点公共领域和道路视频监控、公安检查站、治安卡点等安防设备改造,升级城市安全防护系统。
(四)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换代。以《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为引领,以我市被列入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支持城市为契机,加快高耗能高排放老旧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推广应用新能源交通运输工具、促进交通运输设备低碳转型。到2027年,新能源公交汽车占比超过75%。(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快淘汰老旧交通运输设备。在车辆排放标准认定、营运管理、注销登记等环节协同发力,有序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推动使用年限满13年或行驶里程达40万公里的公交车报废更新,鼓励支持对使用年限8年以上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进行更换。严格执行超过使用年限船舶强制报废标准,加快推动高耗能、高排放、安全隐患大、运行效率低的老旧船舶更新报废。
17.推广应用新能源交通运输设备。统筹利用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持续推进新能源公交车辆应用,引导使用新能源出租车辆,为新能源车辆手续办理开通绿色通道。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标准,持续推进使用清洁柴油(机)车行动。大力推广应用适合严寒地区的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逐步扩大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生物柴油动力、绿色甲醇动力等新能源船舶使用。
18.实施交通运输装备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工程。聚焦载运工程、工程装备、生产作业装备、应急保障装备、救助打捞装备等交通运输装备的瓶颈问题,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开展攻关与示范应用,提升相关技术和产品自主化研发能力和水平,推动技术装备智能化、谱系化、标准化、绿色化发展。
(五)提升教育设备水平。以开展全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和用电安全改造、实施教育信息化应用2.0工程等为契机,推进先进教学设备和先进科研设备更新换代。到2027年,教育装备配置全面达到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要求。(市教育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快先进教学设备更新置换。以创建特色高中、省级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国家级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为引导,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快置换先进教学设备,置换淘汰落后设备。以我市获批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升格本科院校为契机,推动市属高校、职业院校提高教学和实训场所装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深化实践教学模式数字化改革,提高信息化教学水平。
20.加快先进科研技术设备更新置换。以提升科研水平、促进学科发展为目标,支持市属高校、职业院校对标“4567”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建设紧缺领域专业,撤并淘汰部分落后专业,同步更新置换一批先进科研仪器设备,提升科研设备高端化、尖端化水平,进一步优化科研条件资源配置。
(六)提升医疗设备水平。聚焦医疗设施条件和病房环境,统筹推进设备更新、空间改善、厕所革命和安全保障等方面改造提升。到2027年,完成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市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推进医疗设备更新改造。依托我市呼吸、儿童和中医(肿瘤)3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及市四院异地新建、市胸科医院新建综合楼、市二院分院医疗综合楼改造等项目建设,推动市属公立医院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检验检查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院、个体诊所根据自身功能定位、技术水平和群众健康需求,合理更新配置先进的诊断设备、治疗设备及辅助设备。
22.推进医院病房改造提升。提高医院病房配置标准,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鼓励市属公立医院发挥引领作用,适当增加单人间比例,加大二人间或三人间病房改造力度。鼓励医疗机构针对不同病种升级病房适老化、便利化改造,合理增设卫生间,推进病房标准化、智能化,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
(七)提升文旅设备水平。发挥哈尔滨“绿生态”和“冷资源”优势,以“一季繁荣”向“四季绽放”发展为目标,到2027年,文旅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全面推进文旅设施设备实现提档升级。(市文旅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推动文旅设备更新提升。以举办“亚冬会”为契机,鼓励和支持旅游景区、度假区、音乐厅、歌舞剧院等文化旅游场所,推进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更新提升。加快推进索菲亚教堂、侵华日军第731部队旧址等文物修复保护工作。加大室内冰球馆、室内滑雪场、亚布力度假区等设施改造,助力全民健身和冰雪经济发展。
24.提升冰雪装备供给质量。推动哈尔滨冰雪运动装备制造产业园加快建设,培育一批冰雪场地装备、个人冰雪装备企业,提升制冷冰场设计、冰场安装、造雪机、索道机械配件、智能滑雪机、雪地代步机、冰壶、滑雪板、滑雪鞋、冰刀鞋以及冰雪游乐设备等生产供给水平,持续提高滑雪鞋、固定器、滑雪杖、滑雪圈、滑雪服等冰雪装备在全国的市场份额。积极申报国家冰雪产业基地。
25.推动智慧文旅提档升级。发挥哈尔滨冰雪大世界行进式光影活动体验馆入选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培育试点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AR/VR等数字技术,重点推进景区智慧管理系统、可穿戴智能文旅体验设备、娱乐用智能无人飞行器等设备更新,进一步提高文旅数字化、智慧化技术场景开发和推广应用,打造文旅沉浸式消费体验场景。
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用好用足国家政策,优先支持需求迫切、拉动效应大但购置成本较高的大宗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优先支持报废更新。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50%以上。(市商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行动
26.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汽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加快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支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新建绿色拆解车间,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扩大投资规模,提升拆解能力。
27.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落实国家、省支持报废汽车更新激励政策,研究制定我市报废汽车更新、二手车置换更新具体奖励措施。鼓励以消费券、打折、购车赠送充电桩等方式开展促销活动,在汽车展销场地提供、活动组织、广告位使用、秩序维护等方面给予支持,优先安排活动档期,激活汽车消费市场。推广应用“班列+二手车出口”跨境贸易新模式,加快推进二手车出口业务,开拓国际市场。
(九)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28.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落实商务部“消费促进年”要求,以冰箱、洗衣机、空调等主要品类家电为重点开展促消费专场活动,全面落实国家支持旧家电淘汰更新激励政策。利用举办哈尔滨电商直播节,开展乡村振兴直播行等电商活动契机,鼓励电商企业、品牌商家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活动,引导大型电商平台发挥优势,加大优惠折扣力度。推广北大荒哈尔滨直播电商基地、中国黑龙江数字经济生态产业园等直播电商共享基地试点示范,打造枫叶小镇“枫情不夜街”、哈东万达广场“52号森林市集”等标志性活动品牌。
29.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促消费的支持力度,用足用好黑龙江省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等政策,全面促进绿色智能空调、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微型计算机(含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吸油烟机、燃气灶(含集成灶)8类家电消费。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绿色智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
30.加快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推动企业完善家电配送、安装、维修服务标准,实行全链条服务标准化。培育一批售后服务领跑企业,提升售后维修人员服务水平,推动售后维修服务进社区、进商场、进平台,提升专业化、标准化、便利化水平。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全面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引导商家积极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
(十)开展家装消费品换新行动
31.支持旧房改造和家装换新。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危房改造等工作,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促销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局部升级改造、加装采暖设备等,促进居住社区品质提升。鼓励家装企业开展旧房翻新设计比赛,打造旧房装修和局部改造样板间,推动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推出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套餐,丰富居民消费选择。引导家装企业拓展业务,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
32.培育智能家居消费新模式。推动政府、协会、企业、电商平台等协同联动,加大对绿色、健康、智能家居产品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开展智能家居、智能电器等沉浸式体验模式,提供更多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家装产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激发消费者家装换新需求。
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废弃物循环利用工作部署,聚焦回收换新、二手流通、再生利用等环节,进一步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到2027年,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市发改委牵头,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供销社、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委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
33.健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以我市获评国家“无废城市”为契机,贯彻《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居民小区、公共机构示范创建为载体,合理配备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明确分类标识,实现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发挥市供销系统、“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作用,支持建设一批集中分拣处理中心,完善废旧物资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推动生活垃圾清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加快建设覆盖县、乡、村的回收网络。
34.创新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模式。发展“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利用配送、安装、维修等渠道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推动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鼓励企业自主开发基于互联网模式的再生资源回收系统,探索回收、置换等多种回收模式。支持“以车代库”流动回收,积极探索更多灵活便利、适应多样化需求的回收模式。
35.完善报废汽车和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渠道。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管理,优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提升回收拆解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有效防范安全环保风险。推动管理部门车辆历史信息共享和对外查询应用,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活动监督管理,监测回收拆解行业产能情况并及时预警,推广上门取车服务模式。鼓励回收企业和农业机械维修企业、农机合作社开展报废农业机械代存工作,鼓励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办理业务。
36.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发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配置作用,盘活低效、无效资产,推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废旧物资统一回收处置,对经维修可继续使用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以借用、调拨、出租等方式循环使用。
(十二)完善二手商品流通交易体系
37.培育二手商品线上线下交易平台。鼓励电器电子产品、家电、服装、家具、书籍等零售企业利用现有销售网络规范开展闲置物品交易。完善旧货交易管理制度,强化互联网交易平台管理责任,支持利用现有旧货市场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
38.支持二手商品交易便利化规范化发展。发挥我市现有二手车交易市场作用,培育壮大二手车经营主体。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便利交易。申建以对俄合作为特色的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鼓励二手车加大对俄出口,稳步扩大二手车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规模。加强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的信息安全监管,防范用户信息泄露及恶意恢复。推动二手商品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等信用信息共享。
(十三)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
39.支持开展再制造业务。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打造航空整机、配套、运营、报废拆解再制造全产业链发展格局。
40.支持再制造技术研发。鼓励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联合攻关和产业化示范,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研发水平。推动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探索构建设备寿命评估方法和技术体系,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
(十四)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
41.推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落实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升级行动,推动省级以上园区积极申建国家级绿色园区。鼓励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合理延伸,支持建设一批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引导低效产能逐步退出。
42.加强重点废弃产品监管和利用。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等再生资源利用企业行业准入动态管理。落实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支持政策,按国家和省部署扩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制度覆盖范围。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因地制宜推进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的生物质能源化开发利用。
五、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加强标准宣贯,推动落实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相关标准,持续引领设备更新。(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快完善能耗、排放、技术标准
43.积极参与相关标准制修订。发动驻哈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积极参与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配合做好乘用车、重型商用车能量消耗量值相关限制标准升级、重点行业能耗和排放标准制定、修订完善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和风力发电机、光伏设备及产品升级与退役标准等工作。支持我市龙头企业和行业内具有领先水平的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44.落实重点行业能耗标准。密切跟踪国家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的动态更新情况,同步提升我市能效指标水平和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火电、炼化、煤化工、钢铁、焦炭、多晶硅等行业能耗限额要求,落实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对不符合国家能耗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
45.落实重点行业排放标准。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优化提升大气、水、固体废弃物、噪声等排放控制水平。严格落实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推动全国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碳交易纳管企业碳配额履约清缴工作。
(十六)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
46.推动产品技术标准升级。围绕汽车、家电、家居产品、消费电子、民用无人机等大宗消费品,配合国家和省开展安全、健康、性能、环保、检测等标准升级。加快电动汽车、智能网联汽车、传统燃油汽车售后服务标准迭代。发挥计量、认证、检验检测、质量监督等质量基础设施作用。支持建立科技创新与标准研制互动机制,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
47.加强产品技术标准宣传。严格执行家电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大力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和节能知识。严格执行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强化质量安全监管。落实碳标签等相关标准,充分发挥标准引领、绿色认证、高端认证等作用。
(十七)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
48.严格执行绿色设计标准。严格执行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指导协会行业组织和具备条件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制修订相关标准,强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再生资源回收标准供给。
49.落实交易信息安全标准。落实国家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二手交易中信息清除方法国家标准,引导二手电子产品经销企业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
(十八)强化重点领域国内国际标准衔接
50.加快完善中俄标准信息服务系统。推动做好黑龙江省数字标准馆建设,为我市对俄及“一带一路”国家贸易和技术合作提供标准信息服务。积极参与国际认证互认活动。
六、强化保障措施
(十九)加强财政政策支持。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对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按规定给予补助奖励。用好用足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房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统筹利用省级财政下达我市的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持续实施好老旧营运车船更新补贴,支持老旧船舶、柴油货车等更新,利用交通运输部专项资金支持更新界河航务船舶。用好教育领域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基础教育学校(幼儿园)统筹高教强省专项资金、职业教育专项资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等现有专项资金,用于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用好用活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联动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通过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安排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等,补贴用于家电报废回收体系建设。积极用好中央财政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发挥政府绿色采购引领作用,推动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落实税收支持政策。按照国家部署,加大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支持力度,落实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优惠政策。落实购置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用好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执行好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优化税收征管方式。落实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市税务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优化金融支持。用好再贷款政策工具,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组织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抓住政策窗口期,开辟绿色通道,争取更多央行资金支持。落实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融资对接机制,推动我市更多项目进入备选项目白名单,并将白名单纳入信用征信平台和营商环境大数据中心。发挥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机制作用,将设备更新重点领域项目纳入支持范围。强化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督导考核,设立设备更新改造领域贷款投放考核指标,协调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贷款投放力度。落实汽车消费优惠政策,协调金融机构落实好取消自用汽车贷款首付比例限制政策要求,结合购车人实际情况,进一步下调首付比例,降低利率水平。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协调符合使用条件的金融机构优先使用碳减排支持工具为回收循环利用项目提供低成本信贷资金支持。(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强化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保障合理用地需求,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建立健全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垃圾处理等价格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市发改委牵头,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加强创新支撑。依托在哈高校、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聚焦长期困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填补空白的创新成果。深化“企业出题、科研答题、市场阅卷”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灵活采取揭榜挂帅、竞争择优等方式遴选支持一批重大项目,强化制造业中试能力支撑,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推动形成一批新装备、新产业、新服务等新型业态。(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工作落实机制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级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联席会议下设若干专项小组,统筹推进全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市直各部门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密切协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各区、县(市)要组建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抓好贯彻落实。重大情况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市发改委牵头,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区、县(市)、市直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要意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及时梳理总结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和支持政策,建立政策直达机制,确保企业和消费者广泛知晓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