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11月13日,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吕梁市落实山西省全力稳增长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措施责任分解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明确,推进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
加快推进交城、交口、岚县、兴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抽水蓄能项目手续办理和施工流程。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抽水蓄能项目建设,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
积极争取“新能源+储能”试点示范项目,推进先进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
原文如下: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落实山西省全力稳增长
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措施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吕梁市落实山西省全力稳增长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措施责任分解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吕梁市落实山西省全力稳增长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措施责任分解方案
为深入贯彻《山西省全力稳增长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措施》(晋政办发〔2023〕5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省“40条”政策措施具体细化责任分解如下。
一、纵深推进能源革命,促进能源产业平稳运行
(一)夯实煤炭稳产保供基础
1.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持续推进符合条件的生产煤矿产能核增,做到应核尽核。加快在建煤矿项目建设进度,推动在建煤矿尽快进入联合试运转,同步加快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办理,力争尽快竣工转产。积极推动长期停缓建、未开工煤矿分类处置,加快具备条件的煤矿开工复工。
2.加快推进新建煤矿项目核准,督促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出具产能置换承诺报国家审查确认。
3.保障扩能资源,加快夹缝资源、深部或上部资源、资源枯竭煤矿相邻资源、基金项目和空白资源项目出让。
(二)推动煤炭价格稳定在合理区间
4.发挥好中长期合同稳定市场、稳定价格的作用。加强与省级部门沟通对接,进一步健全中长期合同履约双向监管机制,做好电煤稳价保供。
5.完善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健全煤炭产品、产能储备调节机制,提升煤炭市场供需调节能力。探索建设一批产能储备煤矿,在生产能力范围内建立规模适度的煤炭调峰储备产能,有效应对市场短期供需波动对煤炭价格的冲击。
(三)加快煤矿智能化改造
6.将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机器人、智能装备等现代煤炭开发技术深度融合,形成全面感知、实时互联、分析决策、自主学习、动态预测、协同控制的智能系统,实现煤矿开拓、采掘、运输、通风、安全保障、经营管理等全过程的智能化运行。
(四)加快非常规天然气基地建设
7.争取非常规天然气增储上产专项奖补政策,深化央地合作,优化煤层气矿业权登记管理,加快煤层气资源勘探开发进度。
8.加大临兴、三交北、石楼北等区块开发力度。推动柳林区块连接线建成投运。推动兴县2万立方米储气调峰项目建成投运,进一步提高煤层气消纳利用水平。
9.加强煤层气项目用地保障,在用地指标、手续办理、临时用地等方面给予企业积极支持。
(五)有序推动煤电“上大压小”
10.统筹考虑煤电机组技术特性,一机一策开展“三改联动”。
11.推动华电锦兴兴县2×35万千瓦等已核准煤电项目年内开工建设。
(六)推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扩量提质
12.贯彻《落实山西省推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13.加快推进省下达的2021年、2022年风电光伏保障性并网项目建设进度,全力推动临县天合、岚县绿能星项目全容量并网,方山、文水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部分并网。
14.积极稳妥推进氢能、生物质能、甲醇等清洁能源发展。加大氢能重卡推广使用力度。推进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工建设。推广“生物质+生物质炉具”等模式,促进农村用能结构转变。
(七)推进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
15.加快推进交城、交口、岚县、兴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抽水蓄能项目手续办理和施工流程。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抽水蓄能项目建设,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
16.积极争取“新能源+储能”试点示范项目,推进先进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
二、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
(八)推动重点产业链扩链强链
17.加快培育省级“链主”企业、链上企业,争取省级进档奖励资金。
18.完善“链主”企业认定、评价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托“链主”“链核”企业开展“政府+链主+产业园”招商,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供需对接,协调配合,推进延链补链强链升链。
19.设立一批重点产业链承载示范区,支持现有开发区围绕“链主”企业开展延链补链,推动产业集群集约发展。
20.满足重点产业链重大项目正常用能需求,依法依规加快节能审查。
(九)培育壮大特色专业镇
21.扎实推进“1+7+N”特色专业镇建设,实施市场主体倍增、主导产业壮大、创新能力提升、重大项目攻坚、就业富民赋能、质量品牌提升、市场拓展、精准招商、要素保障、环境服务优化十大行动,不断提升专业镇产业集群发展水平,支持杏花村汾酒专业镇当好标杆示范。
22.用好特色专业镇发展专项资金,按照《吕梁市支持专业镇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中的标准和方向予以支持,鼓励县级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23.抓住省级专业镇提标扩面、赋能增效的机遇,鼓励各市级专业镇积极申报省级专业镇。
24.完善配套服务,分级健全技术创新、电商服务、检测检验、市场拓展等类型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直播带货等形式,提升特色产品销量与知名度。
(十)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
25.鼓励引导钢铁、有色、焦化、化工、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加快技术改造。
26.加快焦化企业全面实现干法熄焦,年底前4.3米及以下焦炉全部关停,已建成5.5米焦化项目全部实现干法熄焦。
27.落实工信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制造业可靠性提升实施意见》,提升企业基础产品与整机装备可靠性水平。
(十一)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28.统筹用好产业发展基金、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等资金,全力支持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现代医药、信创等新兴产业做大做强。
29.充分发挥区域特色和比较优势,壮大发展新材料、大数据、现代绿色煤化工、清洁能源等优势产业。
30.开展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5户、科技型中小企业10户,培育中小企业技术中心15户。
(十二)推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
31.加快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引进“天河三号”,推动实施省级超算中心升级改造等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打造全省算力枢纽节点,争取融入国家“东数西算”工程。
32.全力打造吕梁经开区数字经济示范园区,加快建设吕梁经济开发区数字经济产业项目(一期)。
33.加大5G基站建设力度,消除重点公共场所和旅游景区5G盲点,实现全域5G网络高质量全覆盖。
34.拓展数字融合应用新场景,推动智慧矿山、智慧医疗、智慧环保、智慧农业、智慧教育等领域数字融合应用,实施一批数字化融合应用示范项目和应用场景。
35.统筹推进城市数字底座建设,加快城市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三、推动项目建设扩量提质,促进投资持续增长
(十三)稳住全市投资持续增长势头
36.紧盯投资增长目标任务不动摇,推动投资持续增长。结合全省稳投资百日攻坚行动,实行投资运行周调度,对接省项目督导组深入开展稳投资专项督导。
37.对标国家和省投资政策动向,抓紧谋划储备一批投资效益好,拉动效果强、命中率高的项目。全力争取省在专项债券额度、前期费等方面的倾斜支持。
(十四)发挥省级重点工程牵引作用
38.落实“四全工作法”,推动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确保全年省级重点工程新建项目开工率达到95%以上。
39.深入实施百项堵点疏解行动,做到资金、土地、林地、能耗等要素应保尽保。
(十五)纵深推进“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
40.聚焦《“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方案》36个子项目中的前期项目,一项目一方案加快推进前期手续办理,尽快落实开工条件。强化已开工项目进展调度,确保工程早日落地见效。
41.落实好《“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资金筹措方案》,强化权责清晰、切实可行、实施有效的财政保障机制。确保市县各层级事权项目顺利实施。
42.稳步推进黄河流域一级支流综合治理前期工作。
(十六)加快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43.加快太绥高铁前期,力争尽早开工。
44.力争2023年离石至隰县高速建成,方山至娄烦高速公路开工,争取国道209线中阳县城至吕梁临汾界、忻州吕梁界至方山县城段改建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新改建“四好农村路”589公里,推动“黄河一号”旅游公路吕梁段主线2023年贯通。
45.落实全省支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政策,制定《吕梁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
46.全面完成新建和改造提升14.13万亩高标准农田任务。
47.加快中水回用、雨污分流、燃气管网、老旧小区改造等市政项目建设。
(十七)优化市场准入激活民间投资
48.落实好优化市场准入激活民间投资30条。持续巩固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在大力提高已推介项目签约落地率的基础上,加快后续推介项目组织储备。
49.鼓励通过举办早餐会、下午茶、企业家沙龙等方式,促进政企交流沟通,及时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建议诉求。
50.支持民营企业按照全省规划布局,参与建设兴县、临县、柳林通航机场。
51.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国有企业拿出一定项目股权吸引民营企业参股。城市建成区、县城、4A级以上景区公共充电桩建设项目中,民营企业建设运营比例力争达到40%以上。
(十八)强化要素服务保障
52.用好“三区三线”划定调整成果,加快推动项目用地审批手续办理。确需分期建设的项目,可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明确的分期建设内容,分期申请建设用地。
53.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力争尽快使用完毕。
54.支持公路、城建等领域重大项目在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收益可靠、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适当下调项目资本金比例。
55.实施差别化环保管控政策。按照环保绩效分级实施精准防控。
四、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巩固服务业回暖态势
(十九)着力促进热点消费
56.实施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更新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加强废旧家电回收。推广智能家电、集成家电、功能化家具等产品,提升家居智能化绿色化水平。
57.争取省级财政促消费相关补贴资金,统筹市级财政,加强对各县市区促消费相关补贴政策措施支持。
58.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为20%。
(二十)积极提升文旅消费热度
59.落实全省文化旅游部署会议和旅游发展大会精神。持续深化文旅康养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4个5A级景区创建工作和20个4A级景区创建提升工作进行跟踪指导,提升景区管理和服务水平。
60.加快培育一批高品质星级酒店和等级旅游民宿、智慧景区、数字博物馆等配套设施。重点完善“黄河一号”旅游公路服务配套设施,加快构建全域旅游公路网络。
61.鼓励市区附近主要景区、商业街区、购物中心等安排专门场地,推出夜间特展、演艺活动,发展地摊经济,开发夜游消费打卡地。
62.坚决打击各类配套服务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全力维护文旅市场秩序。
(二十一)持续深化消费帮扶
63.深入落实省大力实施消费帮扶方案要求,组织脱贫地区农特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军营。
64.指导脱贫地区利用衔接资金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先一公里”冷链物流短板。
65.各级预算单位(自办职工食堂)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66.推动特色产业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立足本地优势产业和资源禀赋,持续加大线下产业与电商融合力度,做优做强区域品牌,确保乡村e镇可持续发展。
67.支持脱贫地区参加农博会、农贸会、展销会等,专设消费帮扶展区,集中推介、展示、销售特色农产品。
(二十二)加快物流新业态发展
68.全面落实《吕梁市促进网络货运行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中的扶持政策,统筹省市两级奖补资金和自有财力,做好省、市对县级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切实支持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做大做强。
69.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提质工程,年底前打造3个统仓共配一体化运营样板示范县,建设29个乡镇标准化快递综合服务站。
(二十三)大力推动会展业提质升级
70.落实好2023年太原能源低碳发展论坛和中国杏花村国际酒业博览会各项活动成果。支持国内龙头企业举办展销会。谋划推进一批汽车、电子产品、家居家电等消费品会展活动。
(二十四)培育壮大商贸主体
71.对全年零售额同比增速超过当年全市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速的限上单位,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按档次择优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并成功认定的市级特色商业街(步行街),给予挂牌并对每个项目给予奖励。
72.对引进社会效益明显、影响力强的国际性、全国性、行业性会展项目,以及对我市产业经济有积极促进作用的自办展览活动给予奖励。对市政府确定支持的其他会展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补贴。
五、打好政策组合拳,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二十五)贯彻落实各项税收减免政策
73.落实好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减免等政策。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至2027年底,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74.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十六)持续强化金融支持
75.积极落实国家投贷联动有关要求,强化政府与银行间项目信息互联共享,形成融资支持合力。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聚焦服务小微企业、三农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继续降低融资担保门槛,提升担保效率。
76.落实制造业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贴息支持。
(二十七)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77.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其中,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60%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底。
78.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3年底,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二十八)狠抓重点人群就业帮扶
79.紧抓高校毕业生离校窗口期,全面落实岗位补贴、创业补贴、见习补贴等系列支持政策。实施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等基层就业项目,确保应届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90%以上。
80.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
81.办好公益性零工市场县县全覆盖民生实事,满足零工对接需求。
(二十九)降低经营主体运营成本
82.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清理规范水电气暖领域涉企收费行为,取消不合理收费,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
83.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要主动帮助暂时经营困难企业,制定错峰避峰计划方案,支持各类市场主体通过电e贷、电e票等利息低、放款快的专项金融产品,缓解资金周转压力。
84.持续推动基础电信企业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精准降费。
六、持续深化改革开放,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三十)着力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
85.加快出台“1+N”政策并推进落实,定期开展跟踪调度。认真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全国一张清单”要求。全面清理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和准入环节的隐性门槛。
86.建好用好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和农村“三资”管理监测平台。推动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中交易。
87.落实好省土地指标交易调剂办法,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强化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88.探索建立多样化的数据开发利用机制,加快数据流通基础制度建设。
(三十一)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89.深入开展经营主体提升年活动。聚焦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目标,开展法治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加快推动形成“靠制度不靠关系”氛围,深入开展“两不一欠”问题专项行动。
90.巩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打造统一的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91.创新提升监督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推行柔性执法。
92.加快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加快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数字政府服务管理平台建设,理清政务信息化系统功能、资源、数据底数,推动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电子政务系统接入吕梁云计算平台,加速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提高政务数据资源利用率。
(三十二)深入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
93.深入贯彻落实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要求,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深入开展对标一流价值创造提升行动,构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离柳集团要推动煤炭产业高端化、智能化,实现绿色节能发展。水控集团要围绕“五水综改”等发展机遇,做好治水兴水大文章。文旅集团要挖掘整合文化资源,着力打造一批区域旅游品牌。润农公司要围绕四大板块,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业附加值。
(三十三)加快建设开发区升级版
94.咬定全年工业类开发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目标不动摇,滚动开展“三个一批”项目建设活动,持续推动已签约项目尽快落地,落地项目尽快投产达效。
95.进一步深化“三化三制”改革,开展开发区营商环境整改提升行动。支持引导各类园区盘活闲置土地和厂房用于产业发展。支持各级开发区、合作园区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快落实各项惠企补贴政策。
(三十四)深度对接国家重大战略
96.深度对接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支持企业参加进博会、广交会、亚欧博览会、东盟博览会和“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等各类境内及涉外展会,多渠道开拓国际市场。
97.大力实施外贸主体培育工程,扶持一批产业化经营的出口企业,支持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产品认证。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新型贸易方式,推动外贸发展方式向优质优价、优进优出转变。
98.发挥全国对外友协在我市定点帮扶的优势,加强与世界各国民间交往,持续推动与国际友好城市和国际友好合作伙伴间的交流交往。
(三十五)持续深化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
99.坚持新型城镇化建设与学习推广“千万工程”经验有机结合、一体推进,以汾阳为试点,示范先行,探索经验。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促进农业人口就近城镇化,推动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
100.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快壮大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推进县域快递物流、冷链物流设施和商贸综合体建设。
(三十六)鼓励各县市区多作贡献
101.聚焦建设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重要战略支点目标定位,统筹山区平川均衡发展,持续打造离柳中方、交汾文孝两大城镇组群,构建“一廊两带两群三高地”发展格局。加快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协同发展、要素自由流动,形成攥指成拳的发展合力。
102.经济大县要勇挑重担、勇挑大梁,有条件的县要巩固较快增长势头,为全市经济实现稳定好转多作贡献。
七、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三十七)深入推动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化险
103.认真落实全省金融高质量发展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座谈会工作部署。统筹各项资源稳妥有序推进高风险地方金融机构风险化解,严防高风险机构新增或反弹。督促地方金融机构做实资产分类,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力度,采取有效举措压降存量,遏制新增风险资产,避免不良资产前清后增。
104.加快推动农信社改革化险,继续加强与市信用联社沟通对接,推动稳定发展基金配套资金运行并发挥作用,助力高风险社改革化险。
(三十八)坚决守住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底线
105.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要求,持续加强高风险地区管控,坚持高风险地区新增限额分配“只减不增”,鼓励市县通过统筹自有财力偿还更多到期债务,稳妥降低高风险地区风险水平。严肃财经纪律,压实市县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强化考核和监督检查。
(三十九)全力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106.落实降低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减免等政策措施。
107.用足用好“金融16条”和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等政策,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加大配套融资支持力度,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促进项目尽早完工交付。
108.对于保交楼项目,严禁生态环境、市政等领域“一刀切”式执法,加快保交楼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全年保交楼目标任务。
109.鼓励支持政府或国有平台公司收购社会房源作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推动各县(市、区)加快解决政府对房企的欠款问题,增加房地产企业流动性。组织开展城市危旧房改造前期工作。积极推行住房“以租换购”,开展不动产“带押过户”。
(四十)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110.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抓好粮食收储工作,强化监测预警,确保市场粮源稳定。
111.组织相关地区做好补种改种和田间管理。科学防范农业灾害,确保粮食稳产增产。
112.高度关注极端天气带来的自然灾害,适时启动应急响应,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