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10月17日,六安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2023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
文件提出,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充电桩1000个以上。
推进措施:
1.引导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一体推进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场站)、公路沿线服务区(站)、集镇、村居、景区等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2.结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市中心城区停车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做好衔接,编制印发《六安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3.按照《六安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配套基地建设行动计划》中明确的建设目标,分年度分县区下达目标任务,会同市直相关部门以及县区按照建设计划扎实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4.根据省部署安排,组建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我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尽快接入省充换电监管服务平台,建成我市充换电监管服务平台,强化对充电基础设施监测管理。
文件提出,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巩固提升工程,农村电网户均配变容量从3千伏安提高到3.1千伏安。
推进措施:
1.实施农村电网建设投资4.45亿元,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与巩固提升。
2.全面应用典型设计,优化设备选型,采用高效能配变等环保型、智能型设备,提升电网装备水平,农村电网户均容量提升至3.1千伏安以上。
3.深化农网工程全过程数字化管控,加快推进施工转型升级,拓展应用无人机开展项目验收,提升工程建设实效。
原文如下:
六安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皖民生办〔2023〕3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2023年我市实施50项民生实事,具体安排如下:
一、促进就业(3项)
1.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城镇新增就业3.1万人;力争70个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2.支持毕业生求职创业,按1500元/人标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3.培训家政服务人员3.97万人次,其中岗前培训0.72万人次,“回炉”培训3.25万人次。力争新增家政服务人员7200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二、社会保障(2项)
4.农村低保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4.5%,城市低保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7%,每年调整一次或适时调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5.新增228个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积极培育示范性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争取获得省级认定3家。(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三、困难群体救助(11项)
6.开展困难职工帮扶不少于286人次。基本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市民政局)
7.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13597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牵头单位:市残联)
8.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2023年为1035人次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牵头单位:市残联)
9.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2023年为2139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市残联)
10.实施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项目,资助不少于180人次。(牵头单位:市残联)
11.完成高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采集,普遍开展探访关爱服务;为不少于5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残联)
12.救助血友病困难患者,救助恶性肿瘤、心脏大血管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困难患者。(牵头单位:省慈善总会)
13.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部提高到每人80元/月。(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14.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5795件,实现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15.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2000人。(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
16.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2023年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不少于705人。 (牵头单位:市残联)
四、教育惠民(5项)
17.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牵头单位:市教体育局)
18.实施安心托幼行动,全市新增托位4200个,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8090个。(牵头单位:市教体局、市卫健委)
19.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市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4万人以上,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24.5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20.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学生数21万人左右。(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21.积极开展困难学生资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8万人次(不含义务教育和高校)。(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五、卫生健康(6项)
22.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为22700名适龄儿童开展免费牙齿窝沟封闭服务,为33760名适龄儿童开展免费局部涂氟服务。(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23.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和95%以上。(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24.继续开展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免费为7.95万人次农村适龄妇女、1033人次城镇低保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服务。(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市妇联)
25.全面开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申请鉴定线上办理途径,试行慢特病保障待遇“免申即享”。(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26.实现自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自助备案”。(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27.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护理服务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六、环境保护(2项)
28.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核查,新增完成47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9.加强对全市2个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监督管理,确保医疗废物及时安全有效处置。(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七、交通出行(2项)
30.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公路提质改造548.489公里、实施村道安全防护工程298. 641公里、养护工程1142.871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31.实施便民停车行动,2023年新增城市停车泊位2.8万个以上,其中公共停车泊位210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
八、文体服务(4项)
32.积极开展“520”安徽文旅惠民消费季活动,启动“520安徽文旅惠民消费季”——文旅行业消费券发放活动。(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33.推动“15 分钟阅读圈”建设,建成32个城市阅读空间。(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34.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全年完成演出1825场。(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35.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完成全市居住小区、行政村健身设施维修、改造、升级、补建479个以上。(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九、城乡建设(11项)
36.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充电桩100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国网六安供电公司)
37.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积极争取申报建设具有皖西风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省级精品示范村20个左右。(牵头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
38.推进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目标套数4657户,基本建成15551套,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5个。(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39.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3598套。(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40.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新建口袋公园12个。(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41.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4050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42.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新增解决不能24小时供水村庄1272个。(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43.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巩固提升工程,农村电网户均配变容量从3千伏安提高到3.1千伏安。(牵头单位:国网六安供电公司)
44.推动“快递进村”,稳定运营 500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45.实施文明菜市行动,完成现有存量不达标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其中,城区菜市21个,乡镇菜市56个。(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46.加强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新建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 6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十、公共安全(4项)
47.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推进城区43家商超规范化运行“惠民菜篮子”。(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48.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打造放心消费示范单位30个。(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49.全力提升我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质效,紧紧围绕“预警、打击、反制、宣传、治理”等重点工作,以“防发案、减损失、补短板、提质效、夯责任”为目标,全面发力,强势攻坚。(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50.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200批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区各部门要把民生实事落实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进度安排,细化责任分工,保障资金落实;市直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跟踪调度,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民生实事高质量完成。
附件:2023年50项民生实事推进措施
附件
2023年50项民生实事推进措施
(一)1.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城镇新增就业3.1万人;力争70个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推进措施:
1.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就业提质扩量,在高质量发展中创造更多高质量岗位,服务“家门口”就业。
2.积极落实减税降费、稳岗返还、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增强中小微企业就业吸纳力。坚持精准科学施策,稳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推深做实“鸿雁回归”就业创业工程,积极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推进退役军人多渠道就业。制定重点群体就业推进举措,加强困难群体帮扶,统筹抓好其他群体就业。
3.扎实推进就业促进行动,快速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全力提升基层就业服务能力,打通服务群众就业“最后一公里”。
(二)支持毕业生求职创业,按1500元/人标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推进举措:
1.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依据省厅统一部署,各级人社部门、各有关院校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详细讲解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做到应报尽报。
2.强化分工,密切配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民政、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
3.集中申报,规范审批。人社部门充分利用信息系统进行审核校验,对信息系统审核校验不通过的,认真做好人工审核校验,各有关院校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做好集中统一上报工作,让申请人员“最多跑一次”,提高审核校验效率。
(三)培训家政服务人员3.97万人次,其中岗前培训0.72万人次,“回炉”培训3.25万人次。力争新增家政服务人员7200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推进措施:
1.优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将家政服务相关职业(工种)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按省人社厅规定的补贴标准给予相应培训补贴,同等享受市级“就业促进”行动相关优惠政策。
2.通过地方人才经费、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多渠道支持家政服务培训。推荐并获得省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省级“优秀家政服务人员”荣誉称号的,由省级分别按照10万元/家、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3.实现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县级覆盖率达到 100%,对符合条件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
4.落实国家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以及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及普惠性减税降费等政策。支持依托政府投资建设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场地)设立家政服务网点。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水电等费用实行居民价格。
(四)农村低保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4.5%,城市低保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7%,每年调整一次或适时调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推进措施:
1.完成2023年提标工作。根据《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皖民社救字〔2022〕64号)要求,在征求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和市直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基础上,向市政府呈报我市提标的相关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提标文件,从7月1日起执行。
2.将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执行情况纳入民政综合评估。各级民政、医保和财政部门确保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违反资金使用规定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及个人,将追究责任。
(五)新增228个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积极培育示范性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争取获得省级认定3家。(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推进措施:
1.省级通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专项资金对新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原则上按照10万元、3万元补助标准予以一次性建设补助;市级按照城市老年食堂(助餐点)3万元/个、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2万元/个补助标准给予支持,不足部分由县区统筹。
2.认真落实省级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指引,引导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积极参与省级开展的认定工作。
3.将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建设纳入养老服务重点工作评估。
(六)开展困难职工帮扶不少于286人次。基本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市民政局)
推进措施:
制定印发宣传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实事政策,根据职工困难程度分梯度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并按照六安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管理。各级民政、财政部门科学合理测算当地年度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资金总额。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1150元,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6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分散孤儿保障标准执行,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适当提高供养标准。
(七)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13597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牵头单位:市残联)
推进措施:
1.为1249名有康复需求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补助标准按每人不低于1.5万元实施,具体按各县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意见执行。
2.为124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助器具提供救助。其中,申请假肢适配补贴的,最高补贴不超过5000元;申请矫形器适配补贴的,最高补贴不超过2000元。申请享受肢体类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的残疾儿童,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1500元(辅具不超过3件)。
3.为8323万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4.为3901名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完善六安市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补贴制度,科学编制辅助器具补贴目录,各县区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八)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2023年为1035人次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牵头单位:市残联)
推进措施:
1.通过线下培训、互联网+培训等多种形式,依托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职业院校和中专学校实训基地、社会机构等,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2.残疾人培训费用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专项经费支出,残疾人培训享受培训补贴和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
3.注重残疾人培训实效和质量,提升培训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九)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2023年为2139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市残联)
推进措施:
1.对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优先改造“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完善和规范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流程,增强改造个性化、人性化水平。
2.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资金的支出责任主要在地方政府,市以上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担。
3.加强工作监管,严格资金管理使用。将相关工作纳入2023年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提高工作绩效。
(十)实施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项目,资助不少于180人次。(牵头单位:市残联)
推进措施:
1.对全日制在校残疾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 2500元。对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本专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 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专科、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2023年高等教育阶段学生每年资助不少于120人次。
2.对各类依法设立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技工院校)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500元。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每年资助不少于60人次。
3.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从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经费支出。
(十一)完成高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采集,普遍开展探访关爱服务;为不少于5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残联)
推进措施:
1.依托社区养老服务站、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等,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向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精神慰藉等探访关爱服务,以上门巡访为主,结合电话问候、视频探访等多种形式。
2.积极争取省级给予的适老化改造每户1000元补助,不足部分由县区承担。
3.深入摸底调查。制定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对象摸底排查方案,分类摸清工作底数、建立清单,推动适老化改造工程。
(十二)救助血友病困难患者,救助恶性肿瘤、心脏大血管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困难患者。(牵头单位:省慈善总会)
推进措施:
1.积极对接省民政厅,认真摸排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大病患者基本情况,做好项目设计,尽可能覆盖需要资助的对象。
2.重点做好申请对象的资格审核、确定资助对象名单、及时发放助医款等,确保资助对象及时得到帮助。
3.做好项目监督和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项目完成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十三)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部提高到每人80元/月。(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推进措施:
1.认真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明确两项补贴的补贴范围,严格落实补贴标准及补贴申领程序,推动实现应补尽补。
2.严格按照要求,将残疾人补贴所需资金统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
3.各县区结合实际可适当提标扩面,进一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群体生活质量,提标扩面所需资金由县区自行承担。
(十四)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5795件,实现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推进措施:
1.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细化、实化监督措施,确保所有案件符合质量标准。
2.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向基层困难群体宣传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范围、申请渠道及联系电话,提升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利用率。
(十五)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2000人。(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
推进措施:
1.充分发挥市县乡村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作用,开展常态化联系,动态掌握困难退役军人,主动作为,因人施策,做到应帮尽帮、应援尽援。
2.依据《六安市退役军人关爱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版)》,对照帮扶援助对象的困难情形和程度合理确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标准,重点帮扶功臣模范、在乡老复员军人、参战参试人员中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及因病、因残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退役军人。
3.继续规范使用市、县两级困难退役军人帮扶资金,加大帮扶力度和频次,其中市级帮扶资金总额130万元,帮扶目标2000人。
(十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2023年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不少于705人。(牵头单位:市残联)
推进措施:
1.通过寄宿、日间照料或居家等多种形式,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2.寄宿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每人每年不超过 4000元,居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不超过 2000元。残疾人托养服务所需资金,由地方政府从各级财政安排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
3.依据《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19)、提高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十七)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推进措施:
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足开齐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按标准建设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室、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及重点人群包保工作。
(十八)实施安心托幼行动,全市新增托位4200个,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8090个。(牵头单位:市教体局、市卫健委)
推进措施:
1.持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各县区不少于1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
2.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办成公办园,确保居住人口3000人以上的小区至少配建一所不少于3个班建制的幼儿园;鼓励政府通过收购、租赁民办园等多种方式增加公办学位供给,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通过奖补等方式扩大普惠性民办园覆盖面。
3.全面提供幼儿园延时服务。坚持延时服务公益普惠,保障服务时间,提升服务质量。
(十九)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市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4万人以上,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24.5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推进措施:
1.持续扩容增量。通过改建、扩容、新设、网办,整合盘活存量设施资源,改建老年学校142所。
2.抓好城乡统筹。重点发展社区、农村老年教育。
3.推进智慧教学。依托六安老年开放大学,加快县(区)老年开放大学申报、建设工作,实现远程教育市-县-乡-村全覆盖。
(二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学生数21万人左右。(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推进措施:
1.在全市5个县(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国家基础标准每生每天5元和全年实际供餐天数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膳食资金。其中,国家计划地区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计划地区由各地按照国家基础标准统筹安排经费,中央和省级财政统筹给予生均定额奖补。实行“5+X”供餐模式,即每生每天财政补助5元,X(小学生3元,初中4元)为学生家长自缴餐费,进一步完善政府、家庭共同承担膳食费用机制。
2.公、民办学校所有营养餐食材(包括米、油、奶和荤素菜、调味品等)和公办住宿制学校早晚餐食材全部由县区组织公开招标采购,奶为"学"字标纯牛奶,每周供奶不少于三次。教职工、学生自缴餐费缴县区统一管理,统收统支。深入开展营养健康“示范食堂”争创工作,全面推进电子营养师科学配餐提高供餐质量,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实现智能化、数据化、信息化管理。
3.经常性开展专项督查和暗访检查,切实规范食堂经营行为,保障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安全和食品安全。
(二十一)积极开展困难学生资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8万人次(不含义务教育和高校)。(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推进措施:
1.严格按照《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细化各项资助项目实施细则,为各地各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2.严格按照资金预算安排要求制定各级预算分配方案,资助资金向农村学校、基层学校倾斜。
3.开展特殊困难群体数据比对,通过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向各校推送的特殊困难群体学生名单来确定资助对象。
4.通过印发致初高中毕业生的“两封信”、编印政策简介、暑期资助热线,资助政策在线咨询等方式,广泛宣传资助政策和申请流程。
(二十二)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为22700名适龄儿童开展免费牙齿窝沟封闭服务,为33760名适龄儿童开展免费局部涂氟服务。(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推进措施:
1.加强口腔预防保健。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开展6-9岁学龄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3-6岁学龄前儿童局部涂氟等公益活动,覆盖16%的适龄儿童,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6%。加强市、县(区)两级口腔质控中心建设。开展口腔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对幼儿园和中小学生开展年度免费口腔健康检查。加强爱牙科普宣传。
2.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均开设午间、晚间门诊,实施“无假日”门诊和弹性排班。患者初诊后,复诊可直接在医生工作站预约。健全口腔专科医院、三级医院口腔科对口帮扶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口腔科或配备专职口腔医师。
3.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2023 年底前建成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和1所社会办二级口腔专科医院。大力推进口腔执业医师多机构备案。
4.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引进高层次口腔专业人才,提高本科以上学历及高级职称人员占比。支持皖西卫生职业学院开设口腔医学专业,为我市乃至全省口腔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坚实基础。依托市、县区医院教学培训基地,强化理论和实践技能培训。依托市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市医学会口腔分会及三级综合医院口腔科,开展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培训不少200人。
5.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按照《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皖卫函〔2022〕134号)要求,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发挥各级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作用,落实和推广口腔专科医疗质量技术规范和相关规程。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患者满意度调查,将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纳入医疗质控体系,每年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
(二十三)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和95%以上。(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推进措施:
1.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推进三级出生缺陷防治服务。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范围和筛查病种,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病例召回、诊断、治疗和随访的一体化服务模式。
2.开展0~6岁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和康复工作。继续实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项目,包括遗传代谢病和功能性出生缺陷救助。
3.脱贫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按照每个新生儿补助120元的标准实施,其中有两种遗传代谢病(PKU、CH)筛查补助50元、听力筛查补助70元,包括初筛、复筛和诊断费用等;全省(除贫困地区外)按照每个新生儿补助78元的标准实施,其中有两种遗传代谢病(PKU、CH)筛查补助48元,听力筛查补助30元,不包括复筛和诊断费用等。
4.按照脱贫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经费和全省(除贫困地区外)公共卫生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经费进行各县区目标任务分解。
5.项目实行逐级监督指导与评估。市、县级应定期组织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指导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保证项目实施效果。
(二十四)继续开展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免费为7.95万人次农村适龄妇女、1033人次城镇低保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服务。(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市妇联)
推进措施:
1.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经费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分担。资金用于开展项目工作的相关检查、检测、人员培训、健康教育、宣传动员、质量控制、人员随访等。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筛查任务数和服务项目,经费自筹。
2.各县区因地制宜制定合理的项目工作流程,定期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组织临床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成立专业技术队伍,确保筛查质量;建立咨询、筛查及随访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数据真实准确。
3.落实省妇联下达的任务数;负责相关信息及数据的收集上报;编印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开展相关人员培训;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工作情况,发现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二十五)全面开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申请鉴定线上办理途径,试行慢特病保障待遇“免申即享”。(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推进措施:
2023年5月1日起,全面开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申请鉴定线上办理途径;贯彻省统一部署,确定并落实器官移植术后、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恶性肿瘤三类慢性病作为首批“免申即享”病种。
(二十六)实现自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自助备案”。(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推进措施:
通过系统改造、联调测试,2023年6月19日起已实现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自助备案。
(二十七)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护理服务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推进措施:
按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安排后开展。
(二十八)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核查,新增完成47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推进措施:
1.深入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持续对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情况进行动态排查,将排查出的农村黑臭水体纳入“1+1+N”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2.加快整治农村黑臭水体。科学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措施,实现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完成47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并做好验收评估工作。
3.扎实推进农村黑臭水体试点工作。积极争取入选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市,争取中央财政补助,扎实推进农村黑臭水体试点工作,完成年度试点工作任务。
(二十九)加强对全市2个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监督管理,确保医疗废物及时安全有效处置。(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推进措施:
1.加快健全医疗收集转运体系,督促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进行提标改造,提升处置能力。
2.建立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完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医疗废物及时安全有效处理。
(三十)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548. 489公里、实施村道安全防护工程298. 641公里、养护工程1142.871 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推进措施:
1.督促县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要求各县区加快推进在建或未开工的项目进度,紧盯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倒排工期、加大投入,加强预测预判,及时消除影响进度的隐患问题,抓住晴好天气倒排工期开展建设。
2.加大项目谋划储备。加大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谋划储备力度,建立动态更新的项目库,有序滚动实施,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完工一批”的良性循环。要提升前期工作的质量和深度,及早制定计划、组织力量、落实费用,推动前期工作,加强与用地、规划选址、生态环保等审批要求衔接,协调相关部门提前介入审查避免因前期工作深度不足、要件不齐等问题影响项目实施。
3.加强质量监管。全面建立健全“政府监督、项目法人管理、工程监理、企业自检、群众参与”的质量保证体系,进一步加强项目质量监管,加大自检、抽检力度,确保2023年项目关键技术指标符合省厅巡检要求。
(三十一)实施便民停车行动,2023年新增城市停车泊位2.8万个以上,其中公共停车泊位210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
推进措施:
1.实施便民停车行动。加大停车设施有效供给,充分利用既有城市边角地、闲置收储地块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运营。
2.加强智慧停车管理。加强“动态”交通与“静态”交通良性互动,统筹停车资源,鼓励错时共享停车,进行停车诱导,推进共享利用,实现无感收费,有效提升停车周转率。
(三十二)积极开展“520”安徽文旅惠民消费季活动,启动“520安徽文旅惠民消费季”——文旅行业消费券发放活动。(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推进措施:
1.结合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积极开展“520”安徽文旅消费季活动。
2.文化和旅游部门通过抖音、携程等平台发放文旅消费券,激发文旅市场活力、促进文旅市场复苏。
3.对消费季活动进行全程宣传推广,让更多群众了解、参与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
(三十三)推动“15 分钟阅读圈”建设,建成32个城市阅读空间。(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推进措施:
1.成立由宣传、文旅、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将“15分钟阅读圈”建设纳入意识形态巡查督查事项及精神文明建设内容。
2.积极组织“我的书屋我的梦”农村少年儿童阅读实践活动和“新时代乡村阅读季”等系列活动。
3.鼓励各县区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阅读空间建设,积极申报“15分钟阅读圈”建设奖补资金。
(三十四)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全年完成演出1825场。(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推进措施:
1.由县区统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专院团、民营院团专业化演出,科学合理编制采购需求。
2.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制作节目清单,由群众“点单”,确定送戏演出剧目;多利用农闲、传统节庆、节假日安排演出,避免在农忙季节或恶劣天气条件下演出;通过县级文化馆、乡镇文化站指导所在村业余文艺团队参与演出,增强活动互动。
3.演出剧(节)目应符合乡村实际、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鼓励演出单位创作演出现实题材作品,打造更多反映新时代乡村振兴主题的优秀作品。根据群众需求,适当安排综艺演出节目。每场演出时长一般不少于 100分钟。
(三十五)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完成全市居住小区、行政村健身设施维修、改造、升级、补建479个以上。(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推进措施:
1.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将任务下达至各县区,截止8月中旬,全市完成维修、改造、升级、补建健身点任务为485个,占比101.25%;新建小区、严格按室内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配建,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的不得交付使用。
2.做好中央集中体育彩票公益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体育强省专项资金、市县分成体育采票公益金的使用,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支持补助。
3.组织开展市、县体育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三十六)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充电桩100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国网六安供电公司)
推进措施:
1.引导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一体推进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场站)、公路沿线服务区(站)、集镇、村居、景区等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2.结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市中心城区停车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做好衔接,编制印发《六安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3.按照《六安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配套基地建设行动计划》中明确的建设目标,分年度分县区下达目标任务,会同市直相关部门以及县区按照建设计划扎实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4.根据省部署安排,组建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我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尽快接入省充换电监管服务平台,建成我市充换电监管服务平台,强化对充电基础设施监测管理。
(三十七)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积极争取申报建设具有皖西风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省级精品示范村20个左右。(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推进措施:
1.强化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实施乡村产业增效、人才促进、文化赋能、生态提质、组织领航等五大工程,加快建设具有皖西风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2.按照省委文件规定的2-3年建设周期,2023年完成年度需求摸底、方案编制、任务申报、争取等工作。
3.制定出台我市贯彻落实省委文件的实施意见、任务清单、和美乡村建设推进小组、分类建设评价指标标准等系列配套文件。
(三十八)推进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目标套数4657户,基本建成15551套,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5个。(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推进措施:
1.提前谋划,做好项目开工前各项手续准备工作,确保安置房尽早开工。
2.加强调度,实行按月统计、季度通报、及时督导模式,在各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定时对县区开展现场调研,对进度滞后的项目重点调度。
3.创新实施模式,运用“限房价、竞地价”模式推进棚改安置房建设,有效缩短建设工期,减少政府过渡费用支出,提高安置小区品质,完善竣工验收程序,实现交房即可办证。同时,引入企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4.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拓宽资金来源,鼓励居民、产权单位出资及引进社会资本投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5.实行按月统计、按季度评比,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各县区开展现场调研,对滞后的县区开展重点调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三十九)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3598套。(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推进措施:
1.加大政策宣传、提前谋划项目。对产业园区、高校和劳动密集产业周边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于有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意向的市场主体,积极做好政策讲解,告知优惠政策,做好项目的申报、建设等服务,各项审批按照《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要求,实行“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间。
2.鼓励企业通过购置存量商品房方式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既能解决企业职工和周边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又能降低全市存量商品房库存。
(四十)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新建口袋公园12个。(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推进措施:
1.建立健全报送机制,印发《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全市公用事业领域月报工作机制的通知》,对市本级及各县区口袋公园报送情况提出明确要求,明确具体填报责任人和填报时间,定期梳理项目进展,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2.深入开展现场调度。对市本级、四县建设进展滞后的口袋公园,现场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施工企业抓时机、抢进度、提时效、重安全,全力保障建设任务按质按效完成。
(四十一)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4050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推进措施:
1.制定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重点和具体措施。举办高素质农民职业技能大赛,以赛促训。
2.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育每人3500元,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育每人1500元的标准测算,补助到项目市、县。
3.充分利用多方面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建好用好培育体系;开展师资能力提升培训,提高师资队伍水平;推进实践实训基地建设,提高培训效果。
4.为技术技能提升类培育对象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帮助产业发展带头人获取产业项目、信贷保险等方面支持。支持高素质农民参加论坛、展会、创新创业大赛和农产品交易活动等。
(四十二)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新增解决不能24小时供水村庄1272个。(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推进措施:
2023年度有关县区共谋划了14个项目,通过管网延伸、新建供水工程等措施进一步提升1272个村庄供水保障能力,解决特殊季节供水短板弱项。
(四十三)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巩固提升工程,农村电网户均配变容量从3千伏安提高到3.1千伏安。(牵头单位:国网六安供电公司)
推进措施:
1.实施农村电网建设投资4.45亿元,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与巩固提升。
2.全面应用典型设计,优化设备选型,采用高效能配变等环保型、智能型设备,提升电网装备水平,农村电网户均容量提升至3.1千伏安以上。
3.深化农网工程全过程数字化管控,加快推进施工转型升级,拓展应用无人机开展项目验收,提升工程建设实效。
(四十四)推动“快递进村”,稳定运营 500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推进措施:
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分解下达2023年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的通知》(六政办秘[2023]59号)要求,统筹推进“县乡村”的三级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布局,建成手续完备,进驻品牌达3个以上(不含邮政),能够承接代收代办代缴等农村公共服务,实现“一点多能”的稳定运营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让快递进村“下的去、稳的住”。
(四十五)实施文明菜市行动,完成现有存量不达标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其中,城区菜市21个,乡镇菜市56个。(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推进措施:
1.实施文明菜市行动,统筹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城区未达标菜市完善硬件设施,达到标准的按照改造投资额的30%、最高30万元(新建项目最高50万元)标准申请省级奖补。支持乡镇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
2.将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与城市老旧小区改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有机结合,根据实际,在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整治提升和运营管理。
3.扎实推进“三规范、两强化”,实现功能区域、停车管理、经营行为持续规范,市场监管、氛围营造持续强化。
(四十六)加强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新建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 6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推进措施:
按照14家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全省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工发[2023]8号)文件,对我市工会驿站建设工作进行推进及管理。
(四十七)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推进城区43家商超规范化运行“惠民菜篮子”。(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推进措施:
1.鼓励“惠民菜篮子”运行主体通过订单合作、基地直采、集采集配的商业运行模式,加强生产、运输、仓储和零售环节精准高效衔接,减少流通等各环节运行成本,为平价惠民销售提供让利空间。
2.按照“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积极协调市财政安排专项奖补资金,根据考核奖补办法对“惠民菜篮子”运行门店给予奖补,在主要节假日、突发事件及价格大幅上涨期间平价销售蔬菜、猪肉等,引导市场预期,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3.会同商务部门积极将“惠民菜篮子”门店纳入保供稳价企业名录、重要民生商品政府储备应急投放网点及“放心粮油示范店”。对“惠民菜篮子”运行门店按规定在用电价格、冷链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四十八)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打造放心消费示范单位30个。(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推进措施:
1.制定印发创建实施方案,分类别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动员组织申报工作,按照安徽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认定管理办法统一进行认定管理。
2.对新认定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争取政府在招标投标、购买服务、银行授信、招商引资、税收政策等方面予以支持。
(四十九)全力提升我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质效,紧紧围绕“预警、打击、反制、宣传、治理”等重点工作,以“防发案、减损失、补短板、提质效、夯责任”为目标,全面发力,强势攻坚。(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推进措施:
1.做实预警劝阻。重点对资金预警等紧急高危预警快速处置,确保应见尽见,逐条逐人劝阻到位,精准采取阻断通讯、金融等保护性措施,有效提升见面劝阻质效,全力避免预后被骗、减少群众损失,确保全市预后被骗率保持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2.强化研判打击。严格落实重大案件侦办机制,依托市反电诈中心,联合网安、技侦、刑事技术等警种部门及有关企业,合力围绕重大案件开展深度攻坚,支撑全市百万案件侦办工作;常态化组织打击地推引流、跑分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力铲除本地犯罪生态,以打促防。
3.推进技术反制。坚决落实全市手机用户境外短信“按需开通”业务;组建工作专班,深入研究涉诈短信拦截封堵模型,全面阻断涉诈引流短信;组织反诈网络侧技术反制专班,与互联网公司深度合作,升级无感拦截手段,提高涉诈黑样本拦截的实效。
4.全方位宣传防范。各级联席办要以开展“无诈村(社区)”“无诈学校”“无诈机关”“无诈医院”等无诈系列主题创建为抓手,针对突出重点行业、高发领域、易发群体,建立直接宣传渠道,开展常态化、直达式、针对性宣传防范工作。
5.全领域压实责任。联合市委平安办开展督导检查,检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央两办《意见》及省两办任务分工、市两办工作责任清单、全市宣传防范工作实施意见等落实情况;针对发生重大案件、发案幅度大的重点地区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督导。
(五十)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200批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推进措施:
1.设置食品安全“你点我检”调查问卷,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确定食品抽检品种、抽样区域场所、执行抽检品种的检验项目。
2.委托具备法定资质条件的食品检验机构,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的监督抽检程序和要求开展监督抽检。
3.开展“你点我检”抽检数据及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开“你点我检”结果。
4.围绕“你点我检”服务活动,开展科普知识解读、风险预警交流,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