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注重舆论引导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国家关于发展新能源汽车的相关政策以及新能源汽车对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重大意义,显著提升社会公众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接受程度,培育新能源汽车消费意识,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意见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昆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办发〔2020〕90号)同时废止。
附件: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责任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