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近日,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2023年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明确了新能源与配建储能作为联合主体参与市场交易的方式。
自2021年起,山东省新增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0%比例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随着山东电力现货市场进入不间断结算试运行,新能源与配建储能如何共同参与市场化交易,成为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之一。
《通知》要求,新能源与配建储能联合主体通过山东电力交易平台更新注册信息后,可自主参与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申报。在中长期市场中,联合主体可与用电侧主体自主签订中长期合约,约定合约曲线和价格;在日前市场中,联合主体应申报新能源短期预测出力、竞价信息,其配建储能申报充放电曲线,参与日前市场出清;在实时市场中,市场运营机构结合新能源报送的超短期预测出力,以及日前市场中申报的信息,组织开展实时市场出清。原则上,联合主体按照市场出清结果运行,为保障电力可靠供应和电网安全稳定,在电力供应紧张和新能源弃电等特殊时段,可采取临时统一调度运行的方式。联合主体在临时统一调度运行时段,按照实时市场出清价格进行结算,避免因实际调用结果与中长期、日前交易结果存在偏差,在偏差结算时对联合主体利益造成不利影响。